一个人, 只有一个十七岁,对吧?
那天,是我十七岁中的一天;那天,是六月八号。那天,是高考的最后一天,下午了只剩一门英语。不是我的高考,是他的。而今当我刚刚走过那个人生的转折点,忽然我懂了好多。飞蛾即使知道会灰飞烟灭,但仍就奋不顾身的扑火。有些事情,对错真的很难说,也许总有一天你会对那个时候的他,那个时候的自己以温柔相待,因为当你在那个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场合,你会懂得一些 当时看似奇怪的荒唐的事。
我平心静气的坐在电脑桌前,敲出一段又一一段的文字,又一个字一个字的删掉了它,有时再多的言语再多的文字也是无法触及内心的荒芜,外面的人很开心的吃着我的升学宴,一箱箱的礼炮飞上天空,酒气弥漫,十分哄杂,的确狂欢是一个人的孤独。好久没上Q了,高三让我有了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曾经寂寥的班级群级部群已经99+了,我打开好友,打开一个一个的分组,我没有找到他,尽管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还是没有用搜索,而是倔强的划着屏幕,人太多了三百多个,真的不记得他在哪里了。抬头看了看关紧的门,确定真的没人之后,看了看桌上的仙人球,我打出了他的名字。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忽的眼前模糊了,我深吸了一口气,又呼了出去,随着胸腔的起伏,我平复了下来。海贼王的头像没有变,显示wife在线,我打出“嗨,我毕业了。”却没有点发送,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我看着屏幕,直到黑了屏,我想不出第二句话来了。打开了他的空间,他去了云南大学,云南的花草好多,几乎每隔一个星期,他就会发一张花花草草的图片,并配有文字。我想:他应该过的不错吧!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那天。
刚刚在餐厅吃过午饭,高三的高考营养餐看起来蛮好的,可惜我才高二,眼馋。分餐制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吃不到饭,当然你也别想吃到好饭。十二点半,站队回宿舍午休,我会在这个时候默默地离开队伍,回到教学楼,自己补习英语。不回宿舍这个特权,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老班才答应的。其实我挺着急的,还有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再不努力,就真的晚了。
教学楼有三个楼梯,有两个大的,一个小的。走小的只能到三楼,我的教室离小楼梯口只有几米。但我喜欢走大的,小楼梯一个人走刚刚好,不宽不窄。尽管只有一一个人,我还是感觉走小楼梯会很压抑,我喜欢走大的,透过亮亮的窗,会看到随风而起的国旗,通常我会在二楼的楼梯窗站一会儿, 给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