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必然不同,不同必然对立,对立必然统一。
凡是对立的存在,必然是统一的存在,对立和统一两个概念看似相悖,其实是同一个过程,对立冲突的过程也是统一的过程,统一的过程中,冲突对立也同样在发生着。
联系必然不同,若是相同,则必是一体,这里的相同不单单是属性的相同,位置和属性都相同,才是完全的相同,任何存在只会和自身完全同一,两个完全相同的存在不会处在不同的位置,同样有所差异的存在,也不会在同一位置同时显化;联系是处在不同位置的不同存在间的联系,所以相互联系的双方必然不同。
而不同必然对立,在一般人映象中,对立必然不同,但不同不一定对立,但实际上不同存在若是产生联系,必然会发生冲突。
其证明如下:
不同存在产生联系,显然要么相互冲突,要么无冲突,如果没有联系则必然不会发生冲突,同一的存在显然也不会和自身冲突,冲突和不冲突两个概念因相互对立而同在,彼此对立的存在,不能脱离对立面而独立存在,事物间的关系要么毫无联系,要么相互联系,要么同一,毫无联系的存在和同一的存在并无对立冲突,那么对立冲突必然发生在不同存在产生联系的过程中,有联系的不同存在必然冲突对立。
对立必然统一,对立的双方彼此相互依存,如果不同存在彼此保持独立,互不干涉,没有联系,那么不能称之为对立,所以对立冲突的双方必然是有联系的,有联系的要么对立,要么统一,而对立的是有联系的,相互统一的也是相互关联的,对立的概念和联系的概念具备同一性,统一的概念和联系的概念也具备同一性,那么对立和统一两个概念也同样具备同一性,对立和统一是统一的,对立必然统一。而统一是不同存在的统一,故而统一也必然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