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星演艺、代言经济向明星IP经济进化,新网红可以不是明星,但明星必须是新网红。网红力才是明星定价的核心标准。
2.虚拟网红一如虚拟IP,从单一品类如音乐、动漫开始,更加深入和更大范围地拓展,虚拟少女时代与虚拟EXO会轻松击败实体偶像,如同AlphaGo之于李世石的胜利。
3.新技术定义新内容生产方式,尤其是以VR技术为代表的应用层渗透会革新IP的内容表现和人格养成。
4.从泛娱乐的动漫、手游、大电影、衍生品开发到视频、会员、电商为主体的新商业链条搭建,新网红从二次元到三次元再到二次元,会融合各种内容化的人格流量和变现矩阵。
5.以人格化表达为核心的类网红模式,成为企业品牌公关的新技能,社交网络运营人格ID的职能重要性日益凸显。
6.任何企业都必须有完整的独特内容生产能力,品牌故事的讲述可以是纪录片,可以是多条持续的短视频,也可以是音频电台,但必须是持续运营的承接体系。
7.思考低成本流量的重要性,须以分布式人格流量为切入点,达人运营、红人孵化、网红加速、买手培育,才是新商业流量关系的破局点。
8.企业、品牌、个人正在加速进入IP化生存时代,学会IP化生存的重点在于系统形成IP运营的能力和体系架构。
9.从内容爆款到差异人格标签到IP电商模型,PC时代的方法论面临彻底颠覆和重构。需要说明品牌与IP的差别,品牌是工业时代的规模化识别符号,IP则是移动互联时代的人格化定义标签。
10. 15分钟热度原则。首先必须引爆。必须集中所有资源与方法引爆。持续建构势能,才是流量始终于人的核心所在。IP簇的打法,本质上是势能新品类的定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