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

 2015年1月24号晚,群主,也就是笔者,在群里发了一条公告,如下。

公告确实是反映了笔者当时的真实想法,当晚笔者便用了四个多小时把《张睿本纪》写出来,配图。凌晨接近两点时发给文章主人公睿哥希望在上传前了解他的意见,得知他正在一手范爷(看《武媚娘传奇》)一手打机,后来结束范爷,专心打机,再后来就专心看笔者的拙文了。最后笔者得到的回应是“通篇太屌,文笔上佳”,这无疑是对笔者最好的回报。其实文笔什么的并不重要,毕竟这是笔者自毕业论文以来写的最多字的一篇东西,笔者发给主人公最想了解的是主人公对其中内容的态度,笔者最担心的是主人公会对笔者的描述产生激烈反感情绪,诸如“你个捞B,劳资有你写的那么差么”,“好嘛,敢泄露本人隐私,连本人三岁时偷糖吃被妈妈揍的的事都乱说出去,等我律师电话吧”,更或者“群主房子在哪呢?喔,里面写着,市二宫对吧,等着,明天烧你房子”。万幸,睿哥还是有一双听故事的耳朵和平常甚至支持笔者的心态,这也让笔者坚定了写下去的信念,于是接下来写完就都不用事先给主人公看了。后来发现,虽然写到凌晨一两点多,写完要配图时已经是意识模糊(所以图上还有水印乡亲们就将就一下),早上还要睡眼惺忪地去上班,但好消息是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失眠了,这种节奏基本躺下就差不多能睡了。上午上班时抽二十分钟改错别字就能排版上传了。所以一周内先后出来睿哥、洪明、阿容和小青篇,粗略计算,七天写了近两万字,尽管质量是一篇不如一篇,近来还有乡亲抱怨说内容中屡次发生一个奇怪的角色----笔者,出来抢镜的伤风败俗行为。这个呢,笔者就要澄清一下了,首先笔者毕竟是业余写手,文笔有限,自己又略清高,不太肯一个桥段在多篇滥用,睿哥那篇为什么到目前仍是无法逾越呢,就是因为那是第一篇,好多点子都可以没有心理障碍地塞进去,后来就不行了,每当想用一个点子都要回顾一下有没有在以前用过,所以就会缩手缩脚,很别扭,这一别扭,效率也就低了不少,同时自信心也稍微出现危机,唉,早知如此当初学什么EB,直接读个和写作相关的专业如新闻传媒算了。文思不如泉涌江郎又要才尽,只好把笔者自己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迹和想法写进去了。其次,你们这些渣渣,在学校是成天不是宅在宿舍就是聚众打机,把妹也不积极,又不舍得挂科,奖学金也不多拿,什么惊天动地的事都没干,最最重要的是,一个个长得还那么磕碜。这种情况,要笔者写什么,怎么写?写实地来么,那还不如侵入“绝望2005”,把你们的成绩和档案全偷出来,截图,直接贴上去。怎么说呢,虽然是传记题材,但笔者在公告里也说了,毕竟是用来回忆的,如果弄得太朴素,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回忆嘛,当然最好能让人看着笑了,要不哭也成啊,乡亲们说对不?所以,笔者面对的状况是人物素材少,自身水平业余,那让“笔者”这个角色乱入甚至争抢主角光环就是个不错的选择了,而且笔者是个心态很好的大善人,可谓是抢得了镜头,背得了黑锅,打得了辅助,堪称文章里的千年老二、当代活雷锋和凑字数神器啊!不过细心的乡亲也能发现,笔者虽然时常抢镜,但文章并不会因此失真,因为发生在“笔者”身上的事大多都是真实的。所以,笔者建议,在232传记系列完成之日,给饰演“笔者”这一角色的笔者本人,颁发一个最佳配角奖,乡亲们意下如何?

到今天,已经出炉了四篇,不出意外剩下的六篇只是时间问题。本来笔者也没想过一定要独自垄断主笔大权,其他群成员若想参与编写工作笔者是很乐意的,但笔者从在校期间多次大作业的经历中得到一个经验或者说教训,那就是,不能指望别人。在笔者心里,洪半仙是很适合做这件事的,虽说其文笔其记性甚至其狡辩能力和笔者都不能同日而语,但拿出些大纲或概要之类的东西是没有问题的。但大仙忙喔!所以只好护送师父取经,不对,是编写传记重任笔者一肩挑起。但在半仙的反馈中笔者还是有所想法的。回忆这事呢,素材是永远不会嫌多的,所以光有传记系列是远远不够的。上次半仙提出什么“强大大语录”,笔者看可行。而且,既然半仙本人也觉得是个好主意,那这事就交给半仙了主持,乡亲们觉得怎么样?当然,不能只有某个人的,最好能覆盖全体群成员,就像笔者的传记系列,而且也不一定是语录,谁还记得各位都常说什么话啊,口头禅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2015年2月1日 20:55:10 于市二宫

(下)

终于把群里十个渣渣的传记写完了,任务完成一身轻啊!原想在春节前完成的,怎奈期间来了两场病,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我还以为回不家了呢,2月15、16和17号这三天一直为身体和车票头疼,好在最后一天终于集齐两者,成功召唤出了神龙。

最后看看合集近五万字,平均一个渣渣用了五千字,呵呵,其实挺了不起的。我是怎么做到的,有人说我文笔好,我不觉得,文章里掺杂着许多扯淡成分,不过都不至于离题太远,一来就当我给大家免费的政治经济历史科普吧,二来细细琢磨,其实里面含有我不少的人生感悟,但如果大家觉得剑哥还不是个合格的人生导师,那当笑话听呗。内容其实蛮丰富的,里面有些事可能当事人都不记得了,不过放心,我保证那都是真实发生的,我能有机会把脑子里的故事“赶到”纸上其实是件愉快的事,我很怕时间流逝,我的脑子会不堪负荷,到时它把一些东西删除就不由我控制了。这其实和心里藏着的东西一样,为什么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说出来就没事了”,说出来你就可以不用惦记了,这么一来自己倒是轻松了,但那事儿可就没人记住了。换到我身上,“写出来就没事”,我是不惦记了,好在不用担心丢失了!好了,既然我自己否定了文笔因素,下面说说我能写出这些东西的真正原因。第一,我是个怀旧的人,有时我觉得自己活在过去,我会突然任性地花一些不恰当的时间来发呆,让脑子回放那些过去发生的一幕幕,这其实是件轻松愉快的事,算是忙里偷闲吧。第二,我的描写对象是你们这些渣渣,这一点非常关键,我之所以能写出这些是因为----我用了四年时间来了解你们。如果让我写班上其他人,这个想都不要想,有些人我连长什么样都记不得了,更别提立传了,所以有意让我描写的乡亲注意了,要多在朋友圈我看得见的地方发近期照。再试想想,如果这些东西是我大一时写的,那就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深入全面了。所以,To time!To you! (敬时光!敬尔等!)

 前段时间看到睿哥说在某个空虚的晚上寒冷难堪,找来他的那篇来温习,但似乎不能完全概括他的大学时光。我毕竟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获取素材,大伙那四年里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时也不会特意发个短信给我吧,所以,我没那么了解你们也就再正常不过的了。我承认,内容不是很全面,除去我无法得知的,其实还有一些是我特意略过的,那是不太美妙的一部分,我考虑再三,砍去了,《C7-232网吧成员传记》无删减版是没人能看到了。

关于要不要出我自己的那篇我想了很久,出于公平,写了,但那时想既然是我自己的,那必然是两万字往上的篇幅,结果却不是这样。原来有二,一是通病,不全面,二是不深入。揭露自己,这向来是一件我很忌讳的事。至于形式,我曾有几个想法,一个是以第一人称写,但放弃了,觉得不自在。另一个是写成一篇短篇小说,但......在写作这个领域,我还是初学自乍练,功力有限啊。

有一点我要表达歉意,就是文章引用了很多东西,电影、NBA元素,还有就是配图,这个我已经作了改进,就是加上图片注释,不过我怀疑能够全部看懂的只有我一个人。人生哪能没有遗憾,追求完美只能是自找烦恼。

这个系列的内容和圈子文化气息沉重,即便是班中其他人也未必能看懂,吧客当然就没什么问题了。看不懂的,就当享受一下我的文笔咯!这个前言(下)作为本系列结束篇我就通篇用第一人称了,挺亲切的,其实自称“笔者”也挺别扭的。里面笔者这个角色似乎不太讨人喜欢,总是夸大自己的功绩,也许有乡亲们说“真不要脸”。唉,何必认真,你们以为“笔者”又愿意么?但是就像周星星的喜剧一样,里面必须有些人演一些个性鲜明的角色,他们有的倒霉,有的自大,有的啰嗦,作为有缺陷的人陪衬主角嘛。所以对于里面那个自大贪功老往自己脸上贴金的“笔者”,我们真是需要声讨他么?不需要么?需要么?不需要么?需要么......哎,讨论一下而已何必这么认真呢,再说了,乡亲们要是真的讨厌他,又为什么在梦中喊了他的名字9689次呢,他是欠了你们多少钱啊!而且上次许他的最佳配角奖,呵呵,他似乎拒绝接受哦:“老子不服,老子应该是主角!”

期间有的乡亲们居然恬不知耻地恳求请求要求以及威胁我,要我把他们写和高大光辉点,唉,我呢心软,当时给答应下来,可一下笔,尼玛这爆脾气,又忍不住全是真话了。不过也得算你们倒霉,我像是个作弊的人么?

关于文体问题,有乡亲说不是本纪,这个风格的文章应该叫外传笑传或野史之类的,我没有仔细考究,不过,何必这么认真呢。

至于每篇后面的时间,是我初稿完成的时间,不用心疼我,无论多晚,有事能使自己孜孜不倦是件幸福的事。 

我是真心希望今后还能出现类似的文章,反映我们的生活,与我们相关的事,比如发表些人生感悟什么的,这也算是一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吧,要不然我们这个群和10级电商2班、华工10电商交流群那些个渣渣群有什么区别。我们虽然渣,但我们的群不能渣,对吧。

2015年2月22日 于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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