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终于把《一定一定要找到你》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有一个人叫彭懿,他想找到驯鹿人,甚至花费重金组建了一支十人、十四匹马的队伍,他们千里迢迢终于找到了驯鹿人的部落。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第二十三章《我成了托克寻的一只跟屁虫》,这章主要讲的就是这个彭懿成了托克逊小男孩的跟屁虫,因为他想把这个叫托克逊的小男孩成为这本书里的主角。
我看完这本书最想说的就是:“这个人怎么有这么厉害的持久性呢?”可是驯鹿们最终把山上的石蕊全部吃光了,驯鹿人们准备迁移了。在告别的时候,作者彭懿还想和他们一起走,可是马夫们不愿意,所以只能分开了,而且回去的路非常得烂,车子有好几次都陷进去了。
我想:回去的路这么难走,还不如和驯鹿人们一起搬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