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带给别人!仔细琢磨这件事,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感觉真正发自内心的快乐是很不容易的事!因为社会节奏的加快,熟人社会蜕变为陌生人社会,人的热心往往都是被一瓢凉水浇头上,所以很快人也就变的麻木随大流了!有文章说让人开心就需要小确幸用每天的小开心换来心灵的温暖!但是,小确幸容易获得也容易遗忘,只有印象深刻的事才让人回味无穷!
想想这么多年,印象深刻的事也不少,但是,现在想来对当事人双方都带来快乐的事,也是不多的,其中一个雪中送炭的事,让我自觉也是很有感悟的!那是2001年,我所在的单位离蓟门桥政法大学校区不远,有个内部小招待所,标间一天才10块钱,在当时的北京也是很便宜的!有一天晚饭后我出去散步,走到法大门口不远,看到马路边有个女孩坐在那哭,当时天色已暗,本来我也想随着麻木的行人一走而过,但是,那天不知道怎么了,我就停下来问了一下,原来女孩说她是辽宁大学的学生,到法大来上考研辅导班,结果因为来晚了一点,预定的宿舍被别人占了,也没有别的落脚处,因此坐在路边哭!女孩长的也一般,我心里就嘀咕,真的假的!要了学生证看,的确是!于是,我忍不住善心大发说,我给你找个住处,单间一天10块钱,住不住,小女孩疑惑地看着我说,一天10块钱?这么便宜?宿舍一个铺位还要20呢!我说你看我是坏人吗?不信拉倒!我走了!我故作欲走之势,小姑娘最后小声自语到反正我也没姿色,就信一次吧!就这样跟我到单位,我找招待所管理员开了一个单间,就这样住了一个多月,小姑娘学习结束要走非要感谢我请我吃饭,还强调自己是姑娘,但是我婉言谢绝!多年后,小姑娘给我发邮件说,没想到会碰到我这么实在的人,改变了她对人的看法,本来她还以为我要肉尝呢!看到这,把我笑坏了!我回复到人与人有时候并不是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有时候真的很单纯!
这真是让人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的事!值得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