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篇: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

【雍也篇第九章】

6.9 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杨伯峻:《论语译注》
【名家注解】
程颢、程颐:“仲尼之门,能不仕大夫之家者,闵子、曾子数人而已。”
张居正:“以闵子之贤,鲁君不能用之以匡公室,而使季氏欲引之以为私人,此鲁之所以微而不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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