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有方法,但是这方法不是固定的,它需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因地而异。也就是说教育有法而无定法。举个例子: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发现不同的学生上课玩东西时的处理方式。第一个学生,老师直接没收了;第二个学生,老师没有没收,而是让他站起来读课文;第三个学生玩东西,老师既没有没收,也没有让他读课文,而是自己读课文,一边读课文一边往前走,走到那个学生面前,边读课文边伸手轻轻摸他的脑袋。这个学生高兴地把玩具收起来,心想,老师就摸我的脑袋不摸别人的脑袋,高兴着呢,问题也解决了。一位年轻老师发现学生上课玩东西,也机械地学那位老教师的做法,去摸学生的脑袋。学生一晃脑袋说:“你摸我干什么?”原来第一位老师摸的是一年级学生,奶声奶气的,喜欢别人摸摸他的小脑袋,认为老师摸他的脑袋就是喜欢他。而第二个摸学生脑袋的年轻老师,摸的是六年级的学生,孩子快到青春期了,不愿意让别人去触碰自己。再者说您摸您的孩子没事,您去摸大街上的孩子行吗?教育孩子一定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教育有法而无定法。
“教育有法”是指教育确实有许多方法,“教育无定法”是指教育孩子没有固定的方法。别人的一种方法再好,用到自己孩子身上也不一定灵。方法那么多,到底用哪种方法需要选择。方法可以通过学习来获得,而是否适合自己的孩子则需要家长用心去观察、总结,因材施教。
我是付老师,专注于中小学课外培训、家庭教育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