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的标题里我给“爱情”打上了引号,因为我实在搞不明白这个词,谁让它这么抽象。在这个世界上最难互相理解的两种生物,在我看来非男人和女人莫属。而“理解”这个词本身又是对人而言的。
理解本身应该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吧。在我身边的人里,我从没听过谁谁谁说过诸如“我对女人了解很深”或“我比你们男人还了解你们男人”这样的话。也许男女之间根本不可能相互了解,在同一个问题上,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大多都不在一个维度上,所以男人经常说这么一句话:“千万别试图和女人讲理,因为最后认输的总是你。”好吧,第一个问题产生了:“既然在多数情况下,男人和女人是无法互相理解的,那么为什么他们的人生会走到一起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刨去那些维系人类繁衍生存下去的原始欲望,我看到的更多是一种“好奇心”,好奇是人类的天性,放在异性之间大概也是吧。在交往的过程中,男人和女人的共同点或许就是都在猜测对方心里想什么吧?也许正是因为这种不了解的关系,才让男人和女人彼此吸引,希望能更了解对方吧。记得原来看过一部电影叫[When Harry Met Sally],电影里男主人公向女主人公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也是很多人从古至今思考过的一个问题:“Can men and women be friends or does always sex get in the way?(排除‘性’的介入,男人和女人可以成为真正的朋友么?)” 毫无疑问你肯定猜到了影片最后给出的答案,毕竟这是部好莱坞电影。我和一个女生也曾讨论过这个问题,对此我们的结论是:“在长期相处下男人和女人的纯粹朋友关系是不会维持长久的。” 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在和女性探讨同一个问题后得出的为数不多的共识。是的,没有哪对年轻男女能在长期的相处中不产生情愫,哪怕只是单方面的,这便不是纯粹的友谊了,而是参杂进了感情。即使没有“性”的加入也是一样,比方说一段单纯的初恋,这就更加证明了一点:即使是在“性爱”这个词在脑海中还很模糊的年纪,人心中便有对异性的向往,这也许就是我说的“了解”欲吧,然后大概就是真正的喜欢了,再然后是否就是“爱情”?
我之前说过男女之间总有那么一层隔膜是无法了解透的,这是因为思维方式和性格的原因。就好像电影[重庆森林]里金城武和林青霞的两段经典独白那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酱也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男人总是不断寻找,为了找到一段不会过期的感情;而女人总是小心翼翼,她们更早知道无法了解透一个人的秘密,所以她们总在避免未知。当两个未知的生物凑到一块开始生活时,并不能说明这便成就了一段爱情,只是宣布一段对两个人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对于不了解的方面,互相包容或许更加重要。对于还只停留在“喜欢”阶段的我来说,“爱情”实在是个很遥远的意像,隐隐觉得所谓“爱情”大概就是生活,而在生活面前,“爱情”似乎脆弱的不堪一击。记得[裸婚时代]里有一句话——细节打败爱情。我觉得这话不假,透露出来的道理似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有时候人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喜欢上一个人,从而把这些小细节在自己心里放大化,而摧毁一段感情的小细节却会在时间的长河中不断地涌现:检验爱情最好的工具便是时间。
冯唐说过一句话深得我心,他说他最大的理想便是用文字去打败时间。时间大概是这个世界最公平也最残忍的一种存在了:快乐的时候,它不会为你略作停留;痛苦的时候,你也无法祈求它走的更快。想要用“爱情”去打败时间只会比用“文字”来的更艰辛,亨利·米勒说过:“忘记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她变成文学。” 可见爱情被时间打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其中一两例反倒却成就了打败了时间的“文字”,真是讽刺。
记得高一的时候,我喜欢班上一个女生,她和我也很亲密,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在“她喜欢我”这种错觉的引导下,我对她表白了,结果自然是很烂俗的:“我以为我们是好朋友啊...”。当时我一连着痛苦了整整两个学期,感觉最与我过不去的就是时间。后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就是在某个早晨一觉醒来我就不再难过了,后来看到她和她男朋友牵手走在我前面时,我才发现自己其实早就不在乎了。回想起来,心里没有一丝波动,只是疑问,我若是和她那时在一起了又能怎样?这件事让我觉得“恋爱”这事如果用理想的想法去思考,你会觉得极为荒谬,可它来临时你又必须“恋爱”。就好像张楚那首[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唱的一样,即使每个人都像做一朵孤独傲娇的鲜花,但在恋爱的季节里你的确没有选择必须恋爱。这样荒谬的感觉又让我想起另外一首歌,是黄舒骏的[恋爱症候群],和张楚不同的是,黄舒骏在歌词的最后然无奈却还是表达了对爱情的向往是人的本性。如今,黄舒骏有年轻娇妻相伴,而张楚仍然孑然一身。看着书架上陈列着的书,我看到了钱锺书老先生的《围城》,不禁感叹,既用“文字”,又用“爱情”打败了时间的夫妻,大概我很难马上想到第二对了,何况还曾经度过那样一段艰难的岁月。归根结底,成就爱情的还是时间......
我希望以后,要么让我遇到一个能让我每时每刻都在恋家的女子,要么像郑钧那首[私奔]里唱的那样:“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最后送上顾城的诗一首:
一切都明明白白,
但我们仍匆匆错过,
因为你相信命运,
因为我怀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