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61
在庄子看来,对既已分化的存在,合理的方式是避免执着于过度的“议”与“辩”。庄子最后特别强调不能限定于“辩”,“辩”以争胜为目的,往往会远离存在的本然形态和真实的观念,所谓“辩也者,有不见也”。
一般人(众人)与得道之“达者”(圣人)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热衷于论辩以显示自己的高明,后者则以不同于“辩”的包容为取向:所谓“众人辩之”、“圣人怀之”,便指出了这一点。
【原文】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故知止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释义】“大道不称”中的“称”有指称、称谓之意。真正的“道”是统一的整体,无法用分而别之的名言加以指称。“大辩不言”中的“大辩”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辩”,通常所谓“辩”,往往在言词上争锋,所谓强词夺理、争强斗胜。
“大辩”则不屑于争胜于言词,而是侧重于把握存在的本然形态,这种本然形态未始有封,没有分化与界限,从而无需以言说加以分辨。
可以看到,“大道不称”和“大辩不言”乃是从不同的层面讨论同一个问题。“大仁不仁”则更多地就社会领域中的各种现象而言,“仁”有仁爱的意思,包括对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表示关心和关爱,等等,这样的关心和关爱总是指向特定的对象。
更高层面的仁即“大仁”,则并不基于特定的区分,亦即不是把仁爱的原则仅仅运用于特定的对象,而是对所有的存在都一视同仁。引申而言,真正的廉洁并不以外在谦让的形式呈现,真正的勇敢也非表现为侵犯他人。
以上关系从另一方面看也就是:以名言显现于外,则非真正的道;以辩相胜之言,非大道之言;限定于某一方面,非真正的仁;过度求清廉,非可信之廉;侵犯他人,非真正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