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图:
试译如下:
谈及蔬菜的美味之处,有人说是清新、洁净、芳香、口感松脆就作罢,却不知道它最为美味之处、能够让它的地位居于肉类食物之上的原因只在于一个字——鲜。《礼记》记载称:“甘受和,白受采”,鲜即是甘味的来源。这种享受,只有山中僧人、乡野老农、躬身修缮管理园林菜圃的人才能获得,城市里那些向菜贩购买蔬菜的人不会有这样的经历。然而其他的蔬菜的种植,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山林,只要是住宅旁边有菜圃的人,可以一摘下蔬菜就立刻进行烹制,也就能时常体验这其中的乐趣。对于笋这种食物,则佳品一定只在山中竹林里,城市里种出的笋即使再怎么芳香鲜美,也终究是笋中的残次品。这(产自山中竹林的笋)是蔬菜中的最佳食品,肥羊肉、乳猪肉又怎能足以和它比肩!只需将笋和肉一起烹制,合盛在一个盆里,人们只是吃了笋却留下了肉,则我们也不难得知笋的口感远远胜于肉(即肉可比作鱼而笋可比作熊掌)。在城中市集购买的笋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山中随时挖掘出的笋?
食用笋的方法多种多样,不能全都记录,用两句话概括,就是:“素宜白水,荤用肥猪。”食斋之人吃笋,如果拌用其他食物,和上香油,则其他食物的味道夺走了鲜味,而笋的真正美味之处被埋没。白水煮笋等到它变熟,略微加点酱油,最美味的食物向来都是适于单独做成一道菜,笋恰恰就是这类食物。若要用笋与荤类相伴,则牛羊鸡鸭等肉类都不是最适合的,只有猪肉最适合,而且是肥猪肉最适合。使用肥肉并非要其肥腻,而是因为肥肉能产生甘味,这种甘味进入笋中,则不能体味到这种甘,只觉得鲜美到极致。烹制到即将熟透时,肥肉应当全都去掉,即使是肉汁也不宜多留,留下一半后再加上清汤,进行调味的食品只用醋和酒:这便是制作荤笋的大概做法。
笋作为一种食物,不管是单独做菜还是和其他食物一起做菜都能体现其美味,所有食物不论荤素都能将笋当作调和之物。蔬菜中的笋与药材中的甘草作用类似,同样是必需的物品,有了笋的加入则所有食物的味道都变得鲜美,但不应当用它的糟粕,而是用它煮出的汁液。擅长做菜的厨师,只用煮笋的汤液而残渣全都去除,每做一道菜必用笋汤调和,食用菜肴的人只觉得其他食物味道鲜美,而不知道真正鲜美的源头所在。
《本草纲目》中记载的诸多食物,有益于人的不都是可口的,可口的不都是有益于人的,若要求两者皆有(既可口又有益于人)的,没有一种食物比得过笋。苏东坡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却不明白既能医治俗气又能医治瘦弱的,只有已成竹和未成竹的区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