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献给Z
1.
我跟子夏是在锤子诗社的聚会上认识的。我不是诗人,偶尔写点狗屁不通的小说,算是半个文艺青年。某天我被朋友强行拉到了他们的聚会上。我以为诗人的聚会肯定是那种流觞曲水、焚香抚琴之类的,没想到他们也吃大排档,别说吟诗作赋了,说话都要靠吼。那天我就坐在子夏身边。
子夏不是她的真名,算是笔名,我参加诗社聚会的那天晚上现取的。我朋友看起来跟社长很熟,去了之后径自坐在了社长身边,没有管我。社长让我随便坐,不要拘谨。我四处看了一下,也不知道他们是按照资历、年龄,还是才华来安排座次的,但是不管按照哪个来坐,我都应该坐在最末端,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他们这个圈子的。
我看了一眼,也分不清哪是主宾,哪是主陪,只好坐在了上菜的菜口上。我想第一次来坐个菜口肯定是没错的。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子夏也坐在那里,我想坐在她的身边。
子夏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很漂亮的小姐姐,虽然她坐在那里的时候戴着黑色的鸭舌帽,我没看清她的脸。
我说,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她说,请便。
说完她端起水杯,喝了一小口水。她的手指修长白皙,我看到她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想不到这么年轻就结婚了,我不禁有点失望,不知道为什么。
我今年33岁,未婚,长相平平无奇,工作普普通通,丢到人堆里绝对找不到。如果非要说我与别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我会写点狗屁不通的小说。
写小说的人都有些孤傲,不喜欢群居,各自沉迷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创造大天地,以为自己就是上帝。可是,我偶尔也想有点社交活动,见一下漂亮的小姐姐,顺便吹一下自己刚写的小说,或者吹一下自己的下一部小说。一般情况我都在吹自己下一部小说,就跟球王贝利说的那样,最好的小说永远都是下一部。不过,这里也有个问题,那就是我吹完基本就忘记了。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如果小姐姐问我上次说过的小说写得怎样了,我先是满脸疑惑,然后就是满头大汗——我一个字都没写。
我吹牛逼的时候经常跟小姐姐说,下一部小说我一定将你写进去。这样的饼我不知道画了多少张,连我自己都不清楚了,我只知道至今无一兑现。然而,当我见到子夏的第一眼,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她写进我的小说里。因为她是一个让我感受到了遗憾的小姐姐,与别人不同。
我虽然33岁还没有结婚,但是我并不着急,反而有些暗喜,我觉得只要我不结婚,全天下美好的女子就都有可能是我未来的妻子。一想到还有这么多优秀的小姐姐没结婚,我就觉得欣慰,她们可能都在等我。当我看到子夏无名指上的戒指时,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遗憾。
我也端起水杯,喝了一小口水,想把遗憾用水送下去,结果遗憾仿佛被点燃了,我不得不把整杯水都喝了下去,用新的遗憾将旧的遗憾就地掩埋。
我转过头,不去看她。社长正在跟我朋友谈论他的新诗,我假装很感兴趣的样子,随声附和着。其实,我根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2.
酒过三巡,社长举起酒杯,高声说,为了欢迎新的朋友,我们给自己重新取个新名字吧。大家有鼓掌的,有尖叫的,还有用筷子敲盘子的,都表示赞同。我当时有点懵逼,我本以为喝酒的时候大家会吟诗助兴,我甚至在来之前匆忙写了两首歪诗,以备不时之需。我没想到的是,诗社活动竟然是给自己取名字。难道我要给自己取个青莲居士、易安居士之类的名字吗?可是,我现在还住在单位分的人才公寓里,我只能叫暂无居室。
社长说,我最近在研究少陵野老杜工部的律诗,颇有一些心得,我就斗胆自称子美了。大家都以子为首字,为自己取一个名字,来欢迎我们的新朋友。
少陵野老、杜工部、子美,这三个人我一个都不认识,用他们三个来欢迎我真的好吗?如果不是子美社长在提议完之后,给了我们一首诗的时间思考,我都不知道这三个人是同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甫。因为随后子美社长朗诵了一首少陵野老杜工部的七言律师《登高》。那句“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背出来的时候,我立马反应了过来,这位诗人我认识,语文课本上学过。
子美社长朗诵完之后,大家依次报出自己的新名字,并且要背诵一首这个人的诗,或者说一句他的名言,如果说不出就要罚酒一杯。此话一出,我看到子夏拿起桌子上的啤酒,给自己的杯子倒满了。我心中暗笑,接过她手中的啤酒,也给自己倒满了。
从子美社长那里开始,顺时针转着依次报出自己的名字。有的叫子建,有的叫子恒,有的叫子瞻,曹植、曹丕、苏轼的诗词都好背,最不济的人也叫了个子龙,在酒桌上大喊一声“吾乃常山赵子龙也”,混了过去。
轮到我的时候,我说叫子丹。子美问我,哪个子丹?我说,甄子丹。一桌人都愣了,不知道怎么接话,整个大排档都安静了下来,仿佛上学时语文老师说要检查背诵,大家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老师注意到自己被叫起来背诵。
这时候,子夏站起来说,我们两个一起敬各位老师吧,我也背不出。我在心中长吁一口气,仿佛语文老师检查背诵检查到了我同桌,而她也恰恰背不过,不管会不会再检查我,我都稳了,背过了固然好,背不过也不丢人,因为有人兜底。
子美问,那你叫子什么?她说,子夏。子美问,哪个子夏?她指了指盘子里所剩无几的籽虾说,这个籽虾。子美抚掌大笑道,雅!
我跟子夏一起敬了大家一杯。我朋友打圆场说,孔门七十二贤中有一位贤者叫卜商,尊称卜子,他的字就是子夏,与小妹的名字同音,不如就叫子夏吧。子美社长抚掌大笑道,大雅!
子夏谢过我朋友,站起来又敬了大家一杯。我陪了一个。我说,我也喜欢吃籽虾,我陪一个。我故意把那个“吃”字说得很小声,希望大家能听错了。
我把酒喝了,将盘子里的最后两个籽虾夹到子夏的碗里。她说,谢谢。我也对她说了句谢谢。
取名环节结束后,大家捉对厮杀,聊得很嗨。我不懂诗,也插不起话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子夏聊天。我说,你们聚会的时候,不会每次都要取个新名字吧?她说,不会,只有来新朋友的时候才会取新名字,大概是为了帮助新朋友融入吧,归属感什么的。我说,可是我是写小说的,写小说的什么圈子都融入不了。她说,小说圈也不行吗?我说,写小说的不玩圈,他们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能日天。子夏噗一声笑了。
我说,下次我大概不来了。她说,为什么?我说,我不太会取名字。她说,那你怎么写小说?我说,女主角都叫李雪,男主角都叫老周,最近需要用小朋友视角来写小说,我憋了三天才想出一个新名字,叫小周。她说,那你下次用我的名字吧。我说,不太方便。她说,为什么?我说,我写的小说都不怎么好看,配不上这么好看的你。
我说这话的时候她正端着杯子喝水,不小心呛了一下。她说,真看不出来,你长着一张国泰民安的好人脸,竟然还挺油的。我说,还有更油的,你听不听?她说,说来听听。我说,我的油不是别的油,是I love U的U。她说,哈哈哈哈哈,你住口!
3.
快到晚上十点的时间,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子美提议去唱歌。子夏说要回家照顾孩子,没去。我睡眠稀碎,不能熬夜,也没去。子美没有勉强,让我给子夏当护花使者,把她安全送回家。
我们肩并肩走在路灯下面,影子重叠在一起,分不清是我的还是她的。我们走在两个路灯之间的时候,马路上投射出的影子有好几个。原来,李白说的“对影成三人”并没有骗我们。一想到等一会儿我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漫长的黑夜,还有刚刚那热闹的场面,我心里想到的不只有“对影成三人”,还有“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我忽然感到了一阵孤单,忍不住羡慕起子夏来,她有爱人,有孩子,有人等着她回家。
我说,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就结婚了。她说,结婚?我指了指她手上的婚戒。她笑了笑,把手指上的戒指撸了下来,随手丢进了垃圾桶里。她说,网上买的,9块9包邮。我说,对,戒指不重要,孩子才是爱情的结晶。她说,什么孩子?我说,你刚才说要回家照顾孩子。她说,哦,我说的是毛孩子,它叫红豆,我养的猫。它不是我爱情的结晶,它是别人爱情的结晶。我说,那你没结婚啊?她说,我已经有一只猫了,为什么还要跟一个男人结婚呢?
我笑了,她也是。我说,红豆是公猫,还是母猫?她说,小母猫。我说,那就好。她说,那就好?我说,没事,我就是随便吃口闲醋。
她没有说话,我也是。借着酒劲,她小声哼起了歌。起初我没有听清旋律,因为城市过于喧嚣了。当月光洒在她脸上的时候,路灯的光变得昏暗了,我看到了她歌声中的美丽,我听到了她脸庞上的悠扬。
走到地铁站的时候,她说,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说,那好,再见。她走了两步,转过头来问我,下次你还来吗?我说,还来。她说,你不是说下次不来了吗?我说,我改主意了,我觉得自己身上有点边塞诗人的气质,毕竟我身上流着外来务工人员的血。她说,你叫什么来着?我说,子丹,甄子丹,吼哈!我对着子夏摆出了一个《叶问》中咏春拳的起手式。
她看了一眼,笑着走了。她背对着我,摆了摆手,示意下次再见。我挥手对着她的背影告别,直到她彻底消失在地铁站我才把手放下。走回家的时候,我高声唱着陈奕迅的《浮夸》。我对自己说,以后我不写小说了,我要当诗人。
4.
后来我又跟子夏见了几次,都是在锤子诗社的聚会上。聚会一直都没去新人,所以我提前做的功课全都白费了,我一直叫子丹,她一直叫子夏。为了能跟她有更多共同语言,我买了本唐诗三百首,背得滚瓜烂熟。后来才知道,子夏并不喜欢诗歌,她来聚会也是被逼无奈,是被朋友强拉来的。
我说,谁拉你来的?她说,子美。我说,想不到你是社长的朋友。她说,不,我是社长的亲戚,我是她表妹。我说,子美是那种正经表哥吗?她说,什么叫正经表哥?我说,《天龙八部》里的慕容复就不是正经表哥,他不但想复国,还老想着搞自己表妹。她说,子美不想复国,也不想搞表妹,他只想复兴诗歌。我说,那就好。她说,那就好?我说,嗯,文艺复兴需要他,希望子美能够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我会为他加油的。她说,那你呢?我说,我只想搞他表妹。她说,对不起,我已经有一只猫了。
这不是子夏第一次表达自己不需要男人。她的母亲担心她嫁不出去,一直催婚,为她安排了好几次相亲,她都推了。母亲没有办法,拜托子美帮忙。子美从小就很宠这个妹妹,在他还流着大鼻涕的时候,就知道心疼妹妹了。子夏说过,子美身上有一种孤勇,她以为表哥长大后会成为将军,或者侠客,没想到长大后成了一个诗人。我说,诗人最需要的正是孤勇,一位真正的诗人才能成为将军或者侠客。她说,为什么?我说,因为这三者都需要浪漫,就像爱情一样。她说,难怪表哥非要拉我来诗社,原来是为了给我找爱情。
子夏拗不过子美的再三邀请,加入了锤子诗社,每个月参加诗社的聚会。不过她不作诗,也不谈恋爱,来了就是走个过场,甚至话都说不了几句。虽然每次参加活动子夏都素面朝天,穿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就出来,还戴着鸭舌帽躲在角落里,但是她还是会在聚会上遇到垂涎自己美貌的伪诗人,争着给她写诗。这时候,子夏就会刻意亮出自己从网上买的9块9包邮的婚戒,把追求者逼退。聚餐结束后的唱歌她也从来不去,说自己要回家照顾孩子。其实,她挺喜欢唱歌的,技巧一般,全是情感。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唱歌,她说她只唱给红豆听。我忽然有些嫉妒红豆,莫名吃了一口闲醋。
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喜欢在深夜里乘地铁。她说,我喜欢在空无一人的地铁站唱歌。我说,为什么?她说,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从那之后,我也有了深夜独自一人乘地铁的习惯。我坐最后一班地铁,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上面,什么都不做,不知道在等什么。歌声,天亮,或者爱情,大概其中有一个吧。
我从未在地铁站听到她的歌声,也从未在地铁站见过天亮,因为11点半地铁就会停运,现代科技也无法在深夜里孤独穿行。爱情自然也没有,爱情只存在于我的小说里,而我已经很久没有写小说了。我现在是个边塞诗人。
5.
我接到子夏电话的时候正要出门,快到11点了,我要赶最后一班地铁,穿越黑暗的夜。从我喜欢她那天开始,每天都要穿越一次黑夜。这种行为就很边塞诗人,很有一点“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孤勇。
我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略带哭腔的声音:红豆丢了。我说,你在哪?她说,地铁Y站。我说,你别动,我马上到。
我到的时候看她蹲在角落里,很无助的样子,蜷缩在那里,很小只,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猫。看到她的样子,我不再嫉妒红豆,开始有点担心它。
我跟她一起又找了半夜,没找到。我们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红豆的一丝痕迹。它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那样,仿佛乌鸦飞向了比它更黑的夜。
我们高声喊着它的名字,没有回应,只有回音,在空旷的地铁站里。我忽然明白了子夏说的那句“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她丢的不是猫,她丢的是独自面对风霜雨雪的孤勇。她的猫离她而去,把她自己遗弃在了人间。我忽然觉得有些心疼,这次不是因为红豆,而是因为子夏。
子夏蹲在地上哭了起来。我抱着她。我安慰她说,会找到的,会找到的。她说,会吗?我说,会的,我保证。你不是会唱歌吗?你唱歌吧。红豆听到你的歌声就会自己回来的。
男人的保证多半是骗人的,但是女人有时候很需要男人的保证。子夏一首接着一首唱歌,没有技巧,全是情感。声音穿过悠长的隧道,传得很远很远。她好像在呼唤一个远行的情郎回家。如果我是红豆,听到她的歌声一定会回来的,不远万里,不畏风霜,不惧刀剑。但是,红豆终究没有回来。
她唱的最后一首歌是《天涯歌女》,每一个转音都让我鼻子一酸。当最后一句唱完的时候,我们听到了远处传来地铁进站的声音。我知道,天亮了。
她说,我们走吧,它不会回来了。我说,嗯。她说,我现在孤身一人了。我说,做我女朋友吧。她说,不行。我说,为什么?她说,你抱我的时候,偷偷舔了一下我的手指,红豆也这样舔过我。我说,所以?她说,所以,你只能做我的猫。我说,也行。
我们走出地铁站的时候天亮了,那一天我听到了歌声,看到了天亮,也遇到了爱情。
6.
子夏让我给红豆写首诗,我说自己不会。我没有说谎,我确实不会,我只是个写小说的,写不了诗,即使会,我也是个边塞诗人,边塞诗人只写大漠、落日和苍狼,不写红豆、相思和爱情。
她说,那你写一部小说吧。我说,关于什么?她说,关于我和猫。我说,只有你和红豆,那我呢?她说,你也是我的猫。嗯嗯,对,小说的名字就叫我是猫。我说,夏目漱石已经写过了。她说,叫天涯歌女也行。我说,你配得上一个新名字,地铁歌姬。她说,你在小说开头写上“献给Z”,我就知道是写给我的了。我说,好。
我答应子夏,在小说里她要聪明漂亮,她要温柔善良,她还要像小黄莺一样很会唱歌。但是,我食言了,男人的承诺没什么意义,我没把她写得那么好,我甚至有意把她写得差了点意思。因为我怕把她写得太好了,就连在小说里自己都配不上她。
然而,她的猫并不这样认为,红豆觉得我已经很好了。有一次,我做梦梦到了红豆,它说它不是走丢的,而是自己选择了离开,它去了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它祝我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