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她时,已是一年后了。因为四级连续三次失败,我在校外租了个单间,每天窝在里面做习题,背单词,争取大三上学期能顺利通过,这时我己经不是为了“扬名”努力学习英语了,而是为了学位证。也就在那段期间,我偶然看到她一次。
一天傍晚,我独自一人来到农贸市场对面的露天面馆,点了一份大碗的刀削面。自从搬到校外后,我经常来这里吃晚饭,方便、快捷、实惠,吃完直接到校门附近的综合楼上自习即可。等面的时间里,我坐在铺外的木板凳上,眺望夕阳下的街景。悬挂在街道远端的夕阳将宁静柔和的光洒满了整条街,楼房、路面、人们的笑脸,无不被染成了橙黄色。那色调有点Enrique Iglesias《hero》MV中的味道,让人感到梦幻。人群中不乏一对对情侣,他们手牵着手,在夕阳下留下让人羡慕的剪影。目睹此景,我不由的想起三只耳朵。如果她是我女朋友该有多好,一起吃刀削面,一起眺望这傍晚的美景,再咬咬牙把四级过了,这样的大学生活,完美!可无论我怎么想,现实的步调依旧是冷冰冰的,不会变成我想要的样子。我太渺小,我的意志不足以撼动现实,这就是现实。
正在这时,一对身影进入我的视野。起初由于夕阳的光线,没有看清楚,待到走近,才腾地发现是三只耳朵。她正挽着一个高个男生的胳膊,满心欢喜的走向一家肉夹馍摊点。我条件反射般的抬了抬身子,旋即坐回凳子上。
她换了发型,精巧的马尾巴和脸颊旁的两缕发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顺滑的披肩发。眉毛描的细细的,涂了鲜艳的口红,戴着一对奇大无比直晃人眼的耳环,不仅书卷气荡然无存,身上的寒气似乎也被身旁那位“张三丰”化解了。要说她笑起来还是挺好看的,虽说我是头一次见她笑。唯一不变的是那只小耳朵,时不时的从发丝间探出头来,仿佛在说:“你没看错,就是我。”
说实话,如果初次见面她就这副装扮,我是不会被她吸引的。在我那个年龄阶段,浓妆淡抹的女孩是很难引起我的兴趣的。与其说是不喜欢,倒不如说是一种自我催眠——这种女孩不值得喜欢。具体原因说不清楚,也许是传统教育洗脑的结果,也许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偏见。
即便如此,当我见到她跟其他男生走在一起时,心里还是一阵痉挛。那男生个子高高的,少说也有一米八,一身黑色牛仔裤和黑色风衣,留着迈克·斯科菲尔德式的光头,脸颊轮廓如刀削般(我希望是用削刀削面的刀削的)棱角分明,帅气逼人,只是任女孩如何欢天喜地,始终一副冷冷的表情,仿佛是把她身上的寒气吸走了才变成这副德性。
女孩从单肩包里掏出钱包,取出一张十元纸币递了过去。光头没看见似的头扭向一侧,下颌微微扬起,默默的望着远处农贸市场的招牌。女孩拿过肉夹馍,举到光头嘴边。光头把脸一扭,不吃。女孩并未表现出丝毫不快,依旧小鸟依人般的挽着那光头的胳膊,一边吃还一边说着什么。
两人渐渐走远,穿过马路后进了校门,消失不见。我望了许久他们消失的方向,心中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悲哀。刀削面也索然无味,像是用纸片做成的,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了。我拿起搁在桌子上的卫生纸,撕下一段,擦了擦嘴,起身离座。摊主犹豫了一下,说:“帅哥,还没付钱呢!”我愣了愣,然后掏出三块五,递了过去……
半个月后,我顺利通过了四级,算是卸下了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同时卸下了那个女孩。
这段单恋经历,始于四级,终于四级,十年后的今天再想想,还是感觉挺奇妙的。至于会不会感到遗憾,多多少少是有一些,不是对结果感到遗憾——因为无论我怎么做,她都不可能答应我,而是对过程感到遗憾,因为当男孩遇上女孩时,是该男孩主动出击的。
至于这算不算“爱”呢,不清楚,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怎样才算“爱”。人类自从发明了“爱”这个字,就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于是形形色色的人们无时无刻不在长篇大论什么是爱什么是幸福,从而形成了各式各样的鸡汤——让人作呕的鸡汤。
简单点,借用塞林格的一句话——爱是想触碰又收回了手,放在我这篇文章的末尾。但我并不认为他说的就是金玉良言,感情这东西,感觉好就行,管它算不算爱呢。
谨以此文献给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