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大学时选修了“科幻小说选”这门课。
第一堂课时,老师询问班上同学之前看过哪些科幻小说,有很多的同学们回答《哈利波特》与《魔戒》。
事实上,《哈利波特》与《魔戒》这类作品,通常会被归类于“奇幻”小说,而“奇幻”与“科幻”皆是翻译而来。
先从奇幻来说吧!
它的原文是“Fantasy”,指的自然是“幻想”,所以广义来看的话,所有的幻想作品皆可以被划分在“Fantasy”之下。但如果我们今天严谨一点来审视,稍微限缩奇幻的范畴,则大多数的奇幻作品会包含几个元素:
一、虚构的种族或是生物:如精灵、矮人、巨人、龙。
二、虚构的世界观:如《魔戒》的中土、《哈利波特》中的巫师世界、《龙枪》的克莱恩。
三、虚构的传说与神话象征:如《龙族》的拜索斯王国建国史、《纳尼亚传奇》中的亚斯兰。
四、超自然的现象、魔法,如《地海》系列的真名与巫术。
“奇幻”这个译名来自于《魔戒三部曲》的译者,知名成衣商a.k.a宅神(自称)的朱学恒,他早年仍尽心翻译这类型幻想小说与游戏时,在电玩杂志《软体世界》中开了一个叫做“奇幻图书馆”的专栏,这些专栏文章整理之后被出版成册,定名为《阿宅的奇幻事务所》,奇幻一词也就这样被沿用下来。大多的奇幻小说受到相当程度的中世纪骑士文学影响,经常会有骑士、英雄、冒险、屠龙等情节(例如《哈比人历险记》),知名的桌上角色扮演游戏《龙与地下城》对于奇幻作品的推广更是大大推了一把,而后衍伸出各式各样的电子游戏、影视作品。
回到开头提及的“科幻”小说上,科幻小说的英文是“Science fiction(常被缩写为Sci-Fi)”,从字面上拆解来看自然是可以被划分为“科学”与“虚构”,虚构一词与奇幻中的幻想似乎还能搭上边,那么科幻与奇幻的决定性差异自然就是“科学”的部分了。
亚当・罗伯特(Adam Roberts)认为,科幻小说的起源是古希腊小说中的幻想旅行作品。他认为,这类型史诗时常会有长距离的“空间”移动(后来可衍伸出“时间”上的移动),而要满足这样的空间移动,势必得加入“技术”的描述(例如航海、军事、补给),这就形成了成了科幻小说的前身。
换言之,在故事的推展中,由科学的角度出发去描写幻想的技术,或许就能够被定义为“科幻”作品。
那究竟什么是“科学的角度”?
科学(science)的词源是拉丁文的“scientia”,意思是“知识”。
爱德华・威尔森(Edward Osborne Wilson)认为科学是一种有系统的知识,它积累和组织,并可检验关于宇宙的解释和预测。听起来很复杂,不过其表达的观念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在读书时上课会提到的“观察”、“假设”与“验证”。
这三个阶段是科学研究的基础,进行科学研究之时,我们必须要先针对研究目标进行观察,取得足够的客观数据之后,根据这些资料去推估、假设,最后再透过实验来验证这个假设是否可信且有效。
可是,这一套搬到“科幻”上,就会产生出微妙的问题。
在科学幻想作品中,我们可以依据现实的自然法则,观察现象、做出假设。例如我们可以透过观察现在的Ai发展技术,去假设一个拥有极高性能的人工智慧可能会展现出什么样的样貌,从而幻想出一个受到人工智慧主宰的世界观。但我们有办法去验证它吗?你要怎么去验证一个尚未出现(或者很可能根本不会出现)的技术?
因为科幻作品的幻想性质,我们几乎不太可能真正对这些假设进行科学验证,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这无法被验证的模煳空间,似乎就是创作者能够介入的浪漫地带。
最后,虽说本篇旨在对奇幻、科幻下个简单的定义,但是创作这东西有时还真的不是说要分就能够分得清清楚楚的。
时至今日,许多创作者都会针对经典的元素进行重构,这也造就了分类重叠的状况。
例如英国游戏工坊的一款游戏《战锤:40k》的设定就是精灵、兽人之类奇幻种族经过数万年的演进掌握了星际航行的高科技架空世界。
这应该要把它放在奇幻呢?还是放在科幻?好像放哪边都可以,却又好像放哪边都不对。
有人认为,这些分类其实只是出版社与书商的销售策略,定义也不过是大略区分出作品的内容,对于读者来说,这是一种很主观的分类方式。
因此,或许我们可以把奇幻与科幻放在一条刻度尺的两端,两端分别为非理性与理性,然后我们把这个作品置于其中,看看这部作品偏向哪一方较多,这样子一来就不会是非黑即白的二分法,如此应该是个更为恰当的分类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