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老百姓,其实是最没安全感的,年纪大了一个大病就把所有的积蓄花光,放心不下自己的子女和老伴,更放心不下自己的父母。
如是,我们为了找到安全感,买了保险,希望日后万一有事,能够帮自己度过难关,但是事情可能并不如意,得了大病后,把报销单拿到保险公司,人家却说报不了,天黑了吧!
最近新闻上报道,有个大龄阿姨买了份保险,由于自己得了肺癌,拿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拿公司保险合同忽悠大龄阿姨,说:“根据保险条款,报不了。”
作为普通老百姓,哪里分得清条款里的条条框框,查出来是肺癌,条款说:“肺癌报不了,肺麟癌才能报。”这个专业的说法,老百姓哪里懂。
最后这个大龄阿姨,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判赔:“保险公司赔60万。”
如果没有国家支持,没有法律作为后盾,老百姓只能是吃哑巴亏。
遇到类似的案子,多少老百姓是能把官司打赢的,又有多少老百姓钱花了,事没干好?
所以说国家应该立法,只要是疾病类的商业保险,老百姓得了病就得赔,不能只想着赚钱。
不然就不要卖这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