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踏上北京的土地,这一年我十七岁,在某保安服务公司谋得一份保安的工作。那时候找一份工作是要花钱的,哪怕是保安这样的低端工作,我也是缴了工作介绍费,上岗服装费押金,统算下来我当时也从家里带了一千多元的费用。当时的收入水平,很多家庭一年的收入也就一千多元,出门打个工还要付出那么高的代价,我暗暗为自己树下目标:不混出个人样不回家,否则都对不住爹娘给拿的这一笔上路的钱。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我开始了我出门之后的第一个打工季,在一座商业大厦的一楼,我每天像一尊雕像一样戳在门口。日复一日,城市的多彩荡漾着我朴实的内心,一个个穿着光鲜的人们在我的眼前穿过,也有像老鼠一样在商业大厦门口撬客的“黑导购”。有时候,我的工作内容是需要把黑导购驱离,不让他们在大厦门口扰乱大厦内商户的正常工作。但是,据说这些黑导购每天挣到的钱也有好几百,那时候我一月工资才二百一十块钱,一天竟可以挣到我数月的工资。
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分层,赤裸裸的展现在我的眼前。也许很多人会笑,哪里的社会没有分层——也的确有,在老家的村子里,社会分层就是谁家比谁家多收入的收成,房子的好坏,在那个年代,农村似乎又没有多大区分。
在这里我看到很多人为了买一个拿在手里的“大哥大”一掷千金,甚至是万金。天呐!那可是我在村里见过的几个万元户存款加在一起的数目啊!那个时候移动电话信号不好,打个电话都要四处移动着捕捉信号,而且仅仅有打电话的功能,不比现在的智能手机囊括了电脑相机等电子产品于一身的功能,还有,那个时候的手机更突出的一个功能恰恰和它本身的功能无关——炫耀身份的功能。因为价格昂贵,仅一个入网费就数万元,加上机器钱,那时候的移动电话只有“大哥大”级别的人物才能拥有,这一功能也成就了它最初的名字。从那个时代开始,人们开始疯狂的崇拜拥有“大哥大”这个没有多大用的玩意儿的人。
在这个纸醉金迷的都市,人们崇拜的其实是一切象征金钱和权力的标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