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常久的初次遇见。在我的记忆中是没有声音的。
她穿着做旧的枣红棉麻连衣裙,腰身被好看的束起来,一双复古的短靴,手上是一串檀木和一串白菩提,色泽温润。头发懒懒的盘起,用簪子束好,露出光洁的额头和欲言又止的眉梢。背着老绣布拼贴的牛仔布包,正专心致志地看着橱窗里的日本瓷器。
那是南方的十月。空气潮湿阴冷。梧桐树的叶子开始枯黄,刷刷的往下掉。像电影里的无声画面。惆怅而凝固。
我看到一个穿衬衣的男人。在橱窗一角漫不经心地抿着一杯咖啡。拿起。放下。机械般的重复,直到为这个动作所暴露出来的寂寞感到可耻,像一个陷入绝症状态的人,清醒而无药可救。
然后我发现这个男人就是我自己。
当她注意到我一直在看她时,她的目光开始闪躲,时不时掳掳耳边散下来的碎发,理理袖口和裙角。
棉麻是让人感到踏实安全的布料。柔顺而贴肤。衣服只是半成品,是人体的温度赋予它完整的生命。我很少在城市里看到女孩子穿棉麻的衣服。而她的出现,就像浑浊的空气里涌出的清新,
只是安静地让我心疼。
你知道雾水河吗。
这是常久问我的第一句话。
我已经忘记了我是如何回答,她站在两张桌子窄窄的空隙之间,显得骨骼更加单薄,没有阳光,让我觉得寒冷。我记得她的眼神,试探的,惆怅的,疏离的。
她说,她在那里写过一张明信片寄给一个在丽江见过一面的上海男人。她在酒吧里喝了一杯酸梅汤,他坐她旁边,身上有淡淡的尘土气息还有樟木的香气混合在一起。她已经不记得他的样子,只记得了那件米色的针织外套。还有那晚的束河古镇下了很大的雨。
她给他写了许多信。有时候一周几封,有时候一个月一封,没有固定的时间,内容写过就会忘记。他通常不会回信。有也是寥寥几笔。可是她仍然开心。
她只是想要和一个人写信。
我的耳边呼啸过一阵大风。
咖啡厅里播着王菲的《致青春》。“短暂的狂欢,以为一生绵延。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
尔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常久,有时会收到她的明信片,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四川,西藏,甘肃,新疆,都是一些远方的声音。她说,这辈子做过最文艺的两件事,一件就是只穿棉麻素净的衣服,另一件就是在每一个你未知的城市,给你写一封没有关联的问候信。
我买了那套和风花纹的瓷器,与她的青春做了一个简单点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