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如何利用集团内部公司不同纳税主体的税负差异,进行负债融资主体和融资方式的规划,平衡税收负担和财务费用,以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以实践工作中总结的方法和经验,以案例展现的形式与大家交流与分享。
集团财务中心管理模式的背景下,在财务职能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为了实现财务整合,提升和发挥集团财务控制力的效用,除了股权融资由集团财务进行主导外,各公司的债权融资也往往由集团财务中心进行统一调度和安排。
这种模式不一定是财务公司或者准财务公司的常规操作,一般的母子公司之间都存在为了提高整体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企业成员单位之间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信贷的安排。
通常,在集团财务统一管理的模式下的融资安排,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各公司的信贷融资的利率水平,以利率较低的主体进行贷款,但却忽视了融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差异,最终导致综合财务费用得到控制和降低,却没有将公司整体的税务负担降到最低。
所谓“顾此失彼”,融资规划与税务筹划没有得到有效平衡。
集团母公司与各下属企业之间存在负债融资能力、融资成本、融资规模等差异化,同时,由于目前国家针对不同类型和属性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有不同的优惠。
不仅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还有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等等的优惠。
因此,不同主体融资成本和适用税率的差异,给企业带来了相应的税务筹划和融资规划的空间,企业集团层面上的经营、筹资等管理活动中的全局性安排显得更为重要。
以下,以深圳ABC集团公司为例来进行说明,怎么进行负债融资与税务筹划的平衡管理,最大限额取得节税的经济收益,来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壹/
深圳ABC集团公司的
基本情况和背景资料
深圳ABC集团公司属于一般制造业,在境内设立了若干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为了提高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力和竞争力,强调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资金安排和融资规划,由集团财务中心进行集中配置和管理。
以下,为深圳ABC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适用情况,为了便于对比,仅列举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子公司来进行展示。
/贰/
筹划安排的必要性与主要方法
深圳ABC集团2023年的筹资预算为10亿元,其中股权融资计划为3亿元,其余全部为债权融资安排。
然而,深圳ABC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存在2.5%——25%的不同适用税率,而各公司的融资成本有不同的优劣,华南和华东等经济发达城市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信贷年化利率可以控制在一年期LPR以下。而华北和内地的融资成本相对偏高,信贷年化利率无法做到LPR水平。
因此,深圳ABC集团财务中心非常有必要做出综合性的规划和方案。
为了在满足债权融资成本最低的前提下,兼顾税务负担的最优化,避免顾此失彼,公司财务中心利用税负率和年化利率,设计了《利率平衡点自动计算表》。
测算公式:在C2单元格输入参照融资主体(可以是母公司,也可以是其他子公司)的信贷年化利率,在C5单元格输入公式“=($C$2-$C$2*$B$4)/(1-B5)”,然后向下复制填充,即可得其他融资主体在平衡点时的年化利率值。
说明其他融资主体在平衡点年化利率值进行负债融资,才能起到佳的财务费用抵税效果。
以上《计算表》的设计方法:设定一个融资主体,其信贷年化利率作为参照标本,其他融资主体对比其税率与财务费用计算的抵税效果,来计算自己的最佳融资利率,最终确定由哪家主体进行融资才是最合适的。
/叁/
平衡财务费用的负担
而切换不同的负债融资方式
在实务中,集团母公司通常设立在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的企业,由于此区域的融资环境相对宽松、融资机会较多、负债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集团大部分负债融资都由母公司进行,这样会出现另外一个矛盾。
即造成母公司承担的财务费用过高,不利于母公司的利润呈现和财务报表的优化。
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由母公司向子公司开具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均可)、国内信用证的方式,子公司进行贴现,子公司承担财务费用。
这样操作有效地将财务费用的负担由母公司转移到子公司,既保证了整体财务费用的控制,实现最大限额节税的同时,又达到了母公司业绩和利润实现的目的。
但这样操作方式的前提要求是:母子公司之间存在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合规使用资金,不违反票据相关法规。
/肆/
熟悉和把握财税政策,
以规避税务风险
在以上融资业务和资金内部调度的实务中,涉及相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财税政策需要熟悉和正确把握,规避税务风险。
以下为主要的相关税务政策。
1、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与统借统还的规定:《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规定:关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2、关于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的政策规定:根据《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 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对以上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集团企业不再需要核准和登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规定,不再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目前,国内很多集团性质的公司与深圳ABC集团公司的组织形式类似,在全国不同区域都设立有分支机构,而这些总分机构不管是事业部模式,还是纵向供应链模式、或者横向一体化模式等,都可以适用以上方法来进行综合性、全局性的筹划和规划安排。
作者简介”
作者:王新领 中国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 审计师 经济师
共享会计师平台专家
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曾在《中国市场》《中国集体经济》《现代商业》等刊物发表过若干财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