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是吾乡,他乡亦是吾乡

                                                                   1

读大学的时候,总是抱怨,这里没有归属感,我不喜欢这个城市。每每快要放假总是特别开心,终于能回家了。夏天抱着西瓜看电视,冬天吃着雪糕看雪景。在我心里家只有一个,哪怕她有5000公里那么远,在我心里故乡比我脚下的这座城市离我还近。

到了快毕业,终于决定离开这座城市。和男友一起去一座我们喜欢的城市打拼。其实所谓的喜欢,也只是去旅游呆了两三天,看了几个景点而已。觉得似乎这座城市更有些文化底蕴,更有魅力些,便决定来这里生活。

于是便开始了半年的生活。这半年以来我才发现,归属感不是一个城市能给你的。有了个不大的出租屋后,我们便开始单位家里的两头跑。渐渐地,也熟悉了周围的环境,认识了新的同事,发现了些好吃的店铺,好像是在这里生存下来了。

没有人排斥你不会讲粤语,也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日子就这样平淡的一天天过着。有一天晚上,我坐在理发店门外,吹着冷风,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突然间觉得,生活半年了,我对这座城市一点也没有留恋的感觉,说不出这里有什么好吃的足够吸引我留下,也没有什么有趣的能让我驻足。

突然地就想起了同样远离家乡的朋友前段时间跟我倾诉,早上在地铁站听到深圳的天气,看到手机里深圳的新闻,自己一点都没什么感触。好像不是个深圳人,深圳的一切她都不怎么关注。

确实就是这种感觉,身在远方,我没有一刻不想家的。

                                                                    2


半年的工作结束,终于回到了这个我魂牵梦绕的故乡。本以为,回家的日子来临,我一定会激动或是喜悦的溢于言表。但是直到我坐在家里看着窗外的将融的雪景敲字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有点难以置信。半年的工作和生活仿佛就像很久以前发生的,明明才回来两天,却觉得好像回来了很久,又仿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一样。

我以为我会疯狂思念家乡的食物,以至于上飞机前,我还在脑补着我爸妈端着大盘鸡提着葡萄怀揣着烤包子迎接我的情景。但随着晚点的飞机终于在凌晨降落,我提着箱子走出机场迎接扑面而来的冷空气的一刹那,我看到了我父母的笑脸。他们裹得厚厚的站在寒风里,冲我微笑招手。我明白了,让我牵挂的,让我充满归属感的其实一直都是他们。

最爱吃的菜永远是爸爸做的菜,最喜欢散步的路线永远是挽着妈妈走过的路。没有回家的日子再长都像在旅途,回家的日子再短,也有家的归属。总有人说生活要有诗和远方。身处远方,我思念的只有家乡。

                                                                       3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布鲁克林》。背井离乡的爱丽丝回到家乡依然面临着选择,留在家乡找个不错的工作,跟家境殷实的男人结婚。或者返回纽约,跟她心爱的人在一起。我急切的想知道结局,于是问友人结局是否是好的,她巧妙的答到,结局好的。先想想你会怎么选吧。

结局是好的,如何理解这个“好”就全在自己了。看到她最终选择回到纽约,我的心才算是落下。当太阳升起,女孩站在爱人的家门口。阳光洒在男孩惊喜的脸庞上。我不自觉地想到了前两天跟男友分别的情景。坐在即将发动的大巴上,看着窗外的他远远站在路边,距离太远看不清面庞,但我知道,他在看着我。就这样静静的不说话,等到大巴车终于闷哼一声抬脚走了,他才转身去上班了。

终于,陌生的城市也有了让我牵挂的人。尽管不大的房子,但我们管那里叫做家。路上霓虹灯都是灰的,只有近家的广场才斑斓;公交的报站都无精打采,只有到家的那一站才响亮贯耳;家里的灯都暗暗的,只有先听到“你回来了”方才暖亮起来。

听不懂的语言和不适应的气候都不是阻碍。牵挂在哪里,心在哪里。5000公里这头的牵挂没有繁华和广阔,5000公里那头的牵挂没有语言和乡味儿,但5000公里的飞机自此承载了我所有的不舍和期待。

想到曾经为没有去喜欢的城市而后悔,但谁又知道去那里是不是又是一样的没有归属感呢?喜欢不代表依赖,而城市也永不能带给你归属。能带来归属的是你牵挂的人。

终有一天,太阳会再次升起,你或许都未曾注意到,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你会开始思考其他的事情,会挂念一个和你过去毫无交集的人,一个只属于你的人这时,你会明白,这就是你的安生之地。

此处是吾乡,他乡亦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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