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必生恶果

“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这句话是大多数网友对于轻生者的看法,我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事件感到莫名的难受,有对死者的悲痛,有对很多网友的无奈,他们并没有真正深入地去想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其实这句话如果说更精确点,应该是没有人是不怕痛的,死是一种终极状态,死了之后一了百了,已经就没有意志去感爱,不知道苦痛,但是死的过程却很痛苦,所以很多绝症患症渴望安乐死的原因,与其在病痛中苦苦折磨,他们希望选择安乐死去,他们认为这样活着简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怜的他们无论是身体还是肉体都要被迫要去感受这个世界给自已带来的烦恼。

有人说:生有何欢,死有何苦,这点其实是很符合哲学思想了,很多事件都是有着两面性或者互相转化性。我记得有一年我看到一个新闻说一个小伙子在终南山苦读《道德经》很多年,他对记者对他从《道德经》里明白到一点:“事物总是在违背它自身的属性。”

读书时用小刀削笔时不小心划破手指都要难受好几天,除了自残和自杀,没有人会主动会去给自已找罪受的。那问题来了,那为什么还是有是有人会选择自残或自杀呢?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郑板桥一句很有名的话:“难得糊涂!”,世人都被这句话所惊叹,每个人都希望自已聪明,恨不得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为什么会有他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发出难得糊涂的感叹呢?这个道理我小时候就在想,长大后我终于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人都是利益动物,他之所以希望糊涂,一定是糊涂给他带来某种好处。有人会大跌眼镜,糊涂还会给人带来好处?这点我就要再次重复那句话了:事物总是在违背它自身的属性。按大家的想法,糊涂是个贬义词,它会让你看不清眼前的事物。然后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细细想过,如果我们其实是可以不用那么看清这样的,我这二十多年来深深地感受到越是看得清,越是有太多的烦恼,我把这种情况收做“不和”,有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果非要给这两个字下个定义,那就是:当两种或多种事物错误地联糸在一起,称为“不和”。人是有情感的,是可以感受喜怒苦乐的。碰到烦心的事物自然会难受。如果没有这种不和,人自然不会无缘无故的伤心。

好,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当自残或自杀的人肯定是遇到了“不和”,并且无法从中解脱出来,人最痛苦的是明明解决不了的事却用不甘心放下,所以就会想不开。坦白说,我见过世上太多的事都是难以解决的,如果死死去钻牛角尖,那么最后痛苦的还是我们自已罢了。

死真的是一种解脱吗?在那些痛苦中的来说,或许他们把摆脱烦恼的唯一方法都寄托在死亡上,其本质就是想丢失自由意志,说简单点,就是以失支生命的代价来摆脱这些让他来痛苦的因素,达到不去产生“不和”的目的,因为这种不和会让他们非常痛苦。我特别能理解他们的心理,一个人无法解决某一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是必须要去解决的,这个时候会产生非常绝望的心理。举个例子,一个学生渴望自已学业有成,但是无论他怎么用功,成绩依然无法提高。他此时想解决成绩差这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又是他无法逃避的,是必须要去解决的,所以他的心理肯定是非常难受的。

近日听人说家乡有个初中生因为考试用手机作弊被老师没收了手机,竟借故上厕所从高楼上纵身一跃,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4岁了。我听说这个事时非常难受,据说这孩子从小父母离异,基本上就没怎么管过他,我可以想象他的心理太缺关爱了。作弊当然是不对的,我们可以先不管对错这个角度,仅仅从上面讲的“不和”来分析:

1.他不想作弊被发现,也不想手机被没收,更怕班主任的批评,家人的指责。

2.他作敝被发现了

这两点一组合就会产生“不和”,也可以说是矛盾,单单是这两点不一定会造成他跳楼轻生。不然世界上作弊被抓的学生得有多少去寻短见啊?加上他离异重组家庭和从小养成的性恪,以及当时冲动想法就会产生这样的结果。

这就收性格决定命运,矛盾会产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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