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直觉上讲,可能很多人会认为:“疼痛感觉”比“不好的听觉感觉”和“不好的视觉感觉”更难以忍受(舒服程度更低)。
因为多数情况下,疼痛感更常见,且更难以避免。因为几乎全身都可以造成痛觉,相比于眼睛和耳朵,整个身体与客观环境的接触面更大,意外造成疼痛带来的不适更常见。而耳朵如果遇到不适的声音,只需离开或捂住耳朵就可以避免;眼睛如果遇到不适的视觉,只需避开光源或闭上眼睛就可以避免。
但事实上,如果疼痛、听觉不适、视觉不适,三者都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听觉或视觉造成的舒服程度下降”不一定比“疼痛造成的舒服程度下降”更小。这需要实际对比过才能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