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6.7)
戴盈之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通译】
戴盈之说:“税率十分抽一,免除关卡和市场的征税,今年内还办不到,请让我们先减轻一些,等到明年再彻底实行,怎么样?”
孟子说:“现在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的一只鸡,有人告诫他说:‘这不是正派人的行为!’他便说:‘请让我先减少一些,每月偷一只,等到明年再彻底洗手不干。’——如果知道这种行为不合于道义,就应该赶快停止,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学究】
孟子通过偷鸡贼的逻辑来说明征关税的重要性,如果已经知道错误的行为还要找理由慢慢改变,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匪夷所思,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现象何其多呢?身在其中不知者是也。
要找理由来掩盖自己的错误行为那实在太容易的,可这样对自己行为的修正有任何作用吗?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原文】(6.8)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恶用是轻轻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通译】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 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 。”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 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学究】
陈仲子的行为表面上很廉洁,实在上太酸腐,他并没有搞清楚事物和居所本来并没有角色之别,无非事物和居所而已,非要区别于房舍和食物应何而来。人不是蚯蚓,只食地上土地下水,必定有情感和理智存在,不能食妻子之食而不食母亲之食,到底在纠结什么,其不得而知。真正廉洁之人很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唯有这样坦然面对,才是真正的明白,否则只是假模假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