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家长对子女实施的教育,这里的家长主要指的就是父母。中国家庭教育在经历了“棍棒教育”、“冷暴力教育”后,现在已经趋于理性,以重视孩子意愿为前提的“快乐教育”为主导。不同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成长会有不同的影响。在实行“快乐教育”后,虽然孩子们变得乐观开朗,在个人能力方面的提升也很明显,但是我们发现孩子面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大不如前。父母们在用“快乐教育”来教育孩子的时候经常会伴随着“过度保护”的状况。当然即使在“棍棒教育”的时代,也会存在,因为父母们可以打自己的孩子,但是绝对不允许别人欺负自己的孩子,甚至会包办孩子除学习外的一切事物。
什么是自然后果教育法?
自然后果教育法是由发过教育家卢梭提出的一种教育方式,它是指通过让孩子犯错,造成了不良后果后,让他亲身体验并承担因自己犯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从中接受教训。自然后果教育法时孩子在成长中自然的收货经验的方法,是一种“体验式成长”,以后果来引导孩子自然的朝正向的方向发展。既用孩子自己行为的后果来教育孩子自己。
不管某种行为背后带来了什么,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它会影响到这种行为下次重复出现的可能。比如因为没有做完作业不能看电视,那么为了能够看电视,孩子会自己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作业。
自然后果教育法的好处
自然后果教育法可以帮助孩子自己思考自己做出绝对后可能会出现的结果,是否是自己希望的。自然后果教会孩子解决问题、做出健康的决定以及帮助缓解家庭的紧张气氛。
当孩子们在没有承担自然后果的情况下,父母不让孩子做某件事的时候,孩子关注的焦点可能集中在,父母不让他这样做,而不是做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自然后果”与“人为惩罚”的区别
“自然后果”与“人为惩罚”两者之间有着相似之处,它们都具有强制性,不会因为孩子的意愿而改变,孩子只能被动接受。但“自然后果”的强制性不是因为他人的行为所导致的,而是孩子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强制性结果。虽然孩子最后还是不得不被动接受,但这并不是他人强加到孩子身上的而是孩子对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的自我承受的表现,这样的教育方式孩子更加容易接受。
使用“自然后果教育法”的前提
自然后果法是安全的放养,不是不计后果的放养。所以使用这种教育方式必须是父母能保证孩子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最好在孩子青春期之前运用,尤其在3-6岁这段时间使用最为合适这段时期孩子面对的大多是生活琐事,没什么危险,安全是指在可控的范围内。3岁之前的孩子还缺乏对于后果的理解,教育效果也就不会特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