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会说某人有能力、会干事。作为行政人,这个话题尤其值得深思——究竟什么样的表现才算是有能力、会干事?
其实答案应该很简单,我可以说的更加露骨、更加贬义一点——破坏规矩。
大家都按程序、流程、惯例办事,何以凸显你有能力、会干事?一味遵从固有规矩,大家就千篇一律,那就不可能凸显出有能力、会办事!
唯有突破一些固有框架、摆脱一些束缚后,达到目的,人家才会说你有魄力、有办法。
当然,打破规矩的底色是有魄力,两者是互为表里的。
举例而言,某副职提拔为正职,负责的工作变多了。尤其是找领导批文这一项,层层签批,时有中间环节某个领导不在,那签文就费劲了,也影响了办其他事。
当此时,这位正职手下只有几个通信员可以指挥。于是,这位正职大手一挥,将找领导批文这个事交给了一名通信员专职办理。正职只要提前跟领导说明自己的情况,取得领导同意这样办就可以了。
按固有惯例,签文是很正式的政务活动,能签文的都是单位的几位主要领导,有的领导在签批过程中还会斟酌问询一些情况,做一些口头强调之类。现在让一名没有正式编制的通信员做这样的工作是不大合适的,至少很不严肃。
但这位正职就这样干了,打破原来通信员不作批文的惯例,把自己从这项工作中解放出来干更多的事。
有的领导就会夸这位正职会安排、会调动人力资源,有做正职的魄力和方法!
看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有能力、会办事就这样得到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