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之舞摄
王戎就凭着这股子“性好利”,置了不少园田物业,聚敛无度。晚年他官至司徒,拥有房屋、仆人、良田等众多财产,在当时的都城洛阳无人可比。即便如此,他还常常晚上和夫人点上蜡烛,把筹码算盘摆一桌,核算家里的财产,以为是他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可活脱脱地一副守财奴的形象,比起欧洲文学史上公认的葛朗台、阿巴贡、夏洛克、泼留希金等“四大吝啬鬼”,那可称得上为鼻祖。
可毕竟人家一没偷二没抢,自食其力全凭自己的才能发家致富。
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王戎被征召为侍中时,拒绝过南郡太守刘肇的行贿,可见他积累的财产应该都是干干净净的“良心钱”。
他的吝啬这所以为世人诟病,无非是因为他那终日算账点钱、欠债必讨、一毛不拔,活脱脱“守财奴”形象与其高大伟岸、飘逸超脱的“竹林七贤”文人名士之“人设”严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