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女儿胃疼在家,我正好有年假就在家照顾她。一天无事,也不知道写什么,下午四点多就下楼走一走,没想到,素材来了。
走第三圈的时候,突然发现15号楼最西边楼口前的一辆电动车着火了,我立即给物业打电话过来灭火。然后赶紧把和着火的电动车挨着的另一辆三轮电动车推到一旁。这时候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他立即把着火电动车的电线踢到一边去了,然后他就叫一个从楼里出来的穿白色工作服的年轻人从一楼端水泼电动车。
我手里也没有啥工具,帮不上忙。但是我发现着火电动车的电线就是一层这家的,端水的也是从这家出来的,但是他们都不承认这是他们的电动车。我问起来:“这是谁家的车啊?倚仗发现的早,不然把边上的车都烧着了可能会引起大火灾了。”他还说不知道。
看着他们一盆水一盆水的泼,火也没有完全灭掉,座椅的位置一直使劲的烧着。然后我就用手机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有那个人,我是想拍张没有人的,写个这种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太大的文章。没想到我拍照的举动立即引来他的不满:“你不搭手救火就算了,还拍什么照啊?这么大岁数了,还干这事?……怎么中国人都闲的爱看热闹?”话是越说越难听。
本来我这搭不上手还有点惭愧,他这么一说我就不高兴了,我也反应过来了,这事和他有关。我立即质问他:“你说什么呢?是我第一时间给物业打电话过来灭火的,没有工具怎么搭手?”
说话的时候物业人员已经到了,用灭火器立即就把火灭了。然后物业询问情况的时候,他的回答就比较奇葩了,那意思他只是路人,见义勇为的。现场一看就明了的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询问是不是充电引起的,他装傻说不是。我没有客气,我说就是充电引起的,我看到了。
后来现场乱哄哄的,我就走了,在前面的楼口遇到一个大姐,问我怎么了,我如实告诉她是电动车着火了。那个大姐说那个人是饭店的老板,那些穿白色工作服端水的是他的员工。那就明了了,我知道他为什么撒谎了,为什么那么积极的“见义勇为”了。大姐让我赶紧走,说这些人不是什么好人,别跟着你祸害你家。也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但是这小子刚才那挑衅的话让我十分不爽,我立即又给物业打电话,我说我要说明一下现场的事实情况,那个电动车就是在充电状态着火的,不是那个人对你们工作人员说的那样,他是想逃避责任。
倚仗是发现的及时,不然两辆车一起着起来,波及到旁边的汽车、楼房,那后果就不堪想象了。我也知道为啥人家不领情我给物业打电话了,当然这种事人越少知道的越好啊。
狐狸尾巴,总会露出来的,还假装“见义勇为”的样子,真面目却是如此的丑陋,还有脸指责别人?
好吧,那就让你这个“丑陋”的人当我今天文章的主角吧,曝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