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

云南滇北的农村,叔侄两人打了五六年的官司。还是没有打明白,这个官司越打越糊涂。

请听我慢慢道来。叔叔叫马小五,侄子叫蔡小四。马小五年轻时候跟他大哥,也就是蔡小四的父亲,借了一块地,盖猪圈,还是盖什么,反正就是盖房子。因为他的房子面积不是很大,添补了这块地后,房子修的方方正正,还盖了大门,庭院,有点气派。这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当时立了字据,说明是借,日后归还。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几十年后,马小五的大哥去世了,产权自然给了儿子蔡小四。前几年,刮起了盖房子的风,家家都想盖房子了,蔡小四盖了房子,马小五,也想给他的儿子盖房子,老房子要扒了重修。几十年前房子,盖的是,泥墙。那时候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时代变迁,现在要盖砖房了。涉及到,借土地时的产权问题了。蔡小四,拿出当时马小五立的字据。证明这块地是他家的,要求归还。这个事情有字据为凭,又找来当时的在场人,村民小组的组长。组长也证明这块地是蔡小四家的,当时是借的,写字据时,他也在场。人证物证具在。无可辩驳。当时的马小五,也承认了,然后跟蔡小四商量,买他这块地,蔡小四也同意。那就是谈价格的事了。以当下的行情,这块地是几千块到几万块不等。因为当时本村人有人购买过一些土地盖房子。没有想到,马小五说,给你一百块算了,就像买几斤肉这么简单。蔡小四,自然不同意。蔡小四,心里的价格是五千块,都是自己的亲叔叔,差不多就行了。当马小五,说出一百块钱时,蔡小四脸都气绿了。当时就拒绝了。马小五,也没有说什么。

过了一夜,一场颠覆三观的闹剧上演了。

第二天,天刚刚亮。马小五就站在马路上走来走去,估计昨晚没有睡好。早早起来,找蔡小四说,这块地是他自己的,这字据是假的。他没有写过。不行,咱们打官司。叫法院判,是谁的就是谁的。

交代一下,当时的马小五有近六十岁了,到了退休的边缘了。蔡小四,不到四十岁,意气风发的年龄。但马小五是在单位开车的,好像是水泥厂,当时是国企吧!马小五是部队回来的,一开始是分到哪个车队,之后到的水泥厂。家里条件好。大儿子还是武警部队的军官,小儿子也在某个事业单位。在农村的只有他的二儿子,跟着他跑车。买了一辆客车,跑市里到县里的班车。现在出行方式很多,班车坐的人很少,勉强混个日子。而蔡小四,没有什么文化,一直在农村打点零工,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家里种点时令蔬菜买。生活过得紧紧巴巴。他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上初中,儿子上小学,家庭负担还是有点重。农村的生活,好的家庭还是有,相比农民和有工作单位的人,条件差距很大。蔡小四的叔叔家,条件在村里是独一档的存在。。三个儿子,两个儿子都是有工作单位的。其中大儿子还是一名军官,听说他的一个同学,还在市里什么单位的。这个官司怎么打。老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穷人的真理如何维护?第一次官司又是如何打的?有什么奇葩的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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