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的事,往往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你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其实它往往是最不安全的。这小自行车的停放,就是一个最好的证例。
为了这消防安全,物业公司突然贴出一告示——从今个起,不许在这楼道,走廊停放任何小自行车,小电动车。违者罚款200元。这一来,这些小车儿,只有停在那院子里,只有风刮雨淋的了。
我家楼下大门口的左侧,是个大前檐,那里可停放三,四辆小自行车。
这天上午,我出门时看那里没停车,便赶紧把自个的小自行车,从院子里推到这前檐下。因为这一来,我这小车子再也不怕风刮雨淋了。可好景不长——。
次日,当我路过这里扭头一看,不知是谁,把我的小车子,推到那院子里了,把他的小车儿,放在了我停车的地方。
一看这,我顿时火冒三丈,把那小车儿推到了院子里,把我的小车子又推了回来。
然而,没出三天,我的小车又回到了院子里,那小车又回来了。于是,我立马来了个“针锋相对。”
真所谓的,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想必对方有点怕我了吧,从此之后,我的小车,再也没人敢动了。
半年过后,儿子博士毕业了,花十多万元,给他买了辆新车。
这个小区,十多亩大,住着上千户的人家。宽阔的人行道旁,停着一排排的自家车。
这新车开回来的当天下午,儿子看自家楼下的人行道旁有一空地,便将这车停在了那里。结果次日早上一看,这新车的左侧,被人划了一小道。
毫无疑问,对方觉得我沾了他的地方,所以对我这车下此很手。
既然是这,我决定把单位的车停放在这里。一来因为单位的车很旧了不怕划。二来别的车休想再停在这里。反正这里都是公用之地,谁停都可以。
儿子听了我这一说,马上跟我来了个“对着干”,“哎呀——老爸,咱惹不起总可以躲得起吧?我把车开到那停车场去,大不了一晚上三元,又不是掏不起。”
“不是那钱的问题,这人太卑鄙了。”
“哎呀——老爸,听我的没错。你想过没有?因为那是公用之地,咱不去停,别人要去停。他如把别人的车再给划了,叫人家逮住了,不仅帮咱们出了口气,而且说不定还能牵出划咱车的那个人来。”
他真不愧是博士,这想法真高。我一时找不出反驳的理由来,可心里总有些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