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中的夏夜,万物都安静了下来。
一盏台灯,一杯温水,几本书,衬托出了我所有的心情。透过灯光看窗外,墨绿色的野草一丛又一丛。
我开始续梦,不知归处。
我们的人生有缺憾,我喜欢它的缺憾。我喜欢挣扎着活过来的人。他们很美。
独眼人的另一只眼睛视力一定相当的好;只有一个肾脏的人,这个肾脏一定功能特别强健;从暴风雨中走出来的人,一定不惧风雨;经过长夜恸哭的人,最懂得生命的真谛。
不为什么,只为他们认真经历过,不管是被迫接受还是主动追寻。
为什么喜欢爱得蒙·邓蒂斯,我说不清。我不拜金,我不认为金钱可以做成一切。但我知道,多少件事是偶然因素成就的历史必然,我因此喜欢不确定的未来。
我害怕爱得蒙被关在地牢里长达十四年,我不知道失去对上帝的信仰,他怎么熬下去,而他的敌人,又在如何“笑傲”于自己一帆风顺的人生。他们的哈哈大笑连乌鸦听见了都不免要呱呱叫几声,以示震惊。
我喜欢的是爱得蒙遇到法利亚长老,我喜欢他在法利亚长老的教育下变得知识渊博。天文、地理、医学、哲学、人生观、死亡论……十年来,在幽暗的地牢,反而是爱得蒙的人生收获知识的鼎盛期。忘记了自杀,忘记了复仇,忘记了逃亡。
伊芙堡阴暗潮湿的监狱里面关押着两个绝世极品,一个是立地书橱,一个是复仇天使——对啦,我就要说到主题上了——是复仇。复仇让他的生活变得有意义。我理解他的痛苦、愤怒、绝望以及悲哀。
当父亲因为阴谋而被活活饿死、未婚妻被陷害自己的情敌拐走,当满脸堆笑的代理检察官平步青云的时候,他却在地牢里想着如何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天啊!我怎么能不动情!灾难催生出的是什么,是一个人坚强而庞大的意志力,是永不磨灭的生存与复仇之心。在这样的人生面前,一切便都如浮云。
抬头看看窗外,夜色正浓。
人生该怎么走,由爱得蒙自己决定。我喜欢他作为天使的正义感,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大气凛然。
他严密计划掩盖下的是怒吼,是无数句“为什么”和“一定要这样”。我没有理由制止他的成功。
看到他的计划一步步的被实施,我感到酣畅淋漓。罪恶的种子播撒在大地上,结出丑陋的果实,酸涩难耐,而爱得蒙——被罪恶击倒又重新站起来的善良的人——就要去摘除并销毁这枚果实。我拍手叫好。
已经死去的人,不能从坟墓中爬出来谴责不公与无耻,但活着的人可以,并且做到极致。
我渴望正义得到伸张,渴望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好好的生存下去。我知道上苍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无耻之徒,也不会轻易放弃一个纯洁的生命。
世界因善良人的存在而更添美丽。
女人的名字是不是“软弱”,是不是“水性杨花”,我无法判断。但我知道,美西蒂丝确实让我失望。
尽管影视上塑造的美西蒂丝被美化了,我依然忠于原著里为情敌生子的女人。她到底有没有背叛爱情,我很挣扎。
我知道她得到了弗南的庇佑,尽管肮脏,却是她的温床;但我同时又知道,她在几十年后与爱得蒙初次相遇之时便认出了这个英俊的男人,她不承认这个脸色苍白的男人是基督山伯爵,她依然唤他作爱得蒙·邓蒂斯。
看看她离开刽子手时的毅然决然吧,看看她重新回到马赛那个小家的时候的绝望哭泣吧。
这个女人的命运被一张揉皱的纸条无意中改写,改成了现在这个悲惨的结局。
容颜不再,富贵已逝,没了生活下去的理由。女人失恋时的无助以及离开罪恶时的勇气……一切的心碎都要独自无比镇定的承担。
女人啊,你的软弱、背叛以及被蒙蔽的双眼,你何时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原则,哪怕,用生命做代价。
没有了美西蒂丝,世界上便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完完全全配得上爱得蒙。
只是,造物弄人。当杨过和小龙女这般惺惺相惜的一对都要分别一十六年才能再聚首的时候,当三毛与荷西相守六年后终于阴阳隔世的时候……我又如何奢求爱得蒙能自始至终与美西蒂丝携手。
我只叹,造物弄人。
凉风能带走体内散发的热量,却驱不散我心中的叹息。当窗外显出依稀的亮光时,我还要续写自己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