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已走到了家。
陈默立在家门口,看样子已等了许久。
迎接我的仍是无言的拥抱,四叶也拥着我。我们三人就这样紧紧相拥。
我早已泪流满面,是亲情,是信任,更是理解与包容。
一年期满后,法院宣告解除了我的缓刑。心灵上,身体上都重获了自由。时光静静流淌,生活安适恬淡。
“叮咚,叮咚……”
这么早,是谁在敲门?还未梳洗,蓬头垢面的我去开门。
很惊讶,是主审案子的王法官。我一边请他进屋,一边给他倒茶。
他微笑着说:“别这么客气,我来是想再谈谈你的案子。”
我虽淡然,可内心仍有一丝忐忑。
他继续说道:“今年再做工作总结时,发现你的案子还有些疑点。我们重新翻阅了卷宗,梳理相关证据,最后得出结论——你可能是无罪的。”
“我当日想到躺在医院的四叶,想到手术费,想到保险金,一念之间的迟疑,确实未尽力去挽救三叶。三叶的离去,我整日饱受良知谴责,惶惶不可终日。我确实是有罪的。”
“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刑法也只对行为作否定性评价,行为之外的良知,思想,心里,不是法律主要的评价要素。特别是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上。”王法官很严肃的说道。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有罪的人得到制裁,让无罪的人不受不白之冤,这是我们法官的职责。”王法官又补充道。
王法官留下再次开庭的通知就离开了。留下我暗自沉思。
开庭那天,法院重新做了情景模拟,验证了在当时的情形下,一个常人无论怎样努力也无法拯救三叶。
最终法院判决我无罪。
有罪无罪于我也是末事了,给我带来沉重的是那一念之间。可注视着国徽,看着审判席上的王法官,我肃然起敬。
一切都会过去,告别曾经忽闪而过的一念之间,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