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故都的秋》

        因为要补习孩子们语文,我想着应该培养下他们的文学品味与兴趣。正好这些时他们写过两篇写景的文章,我思踌拿篇什么文章来给他们欣赏学习呢?不一会儿就想到了这篇郁达夫的名作,所以我如今重读这篇《故都的秋》

        遥记第一次读《故都的秋》,时值我高二,这篇散文是我们要上的课文之一。那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是40左右的中年人,带着一副金属边框眼镜,皮肤微黑,讲课斯文同时也带有激情。这位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的名师,我真幸运被分到他的班。他的语文课在我读书生涯中我认为是讲得最好的:他课程不落俗套,解析不照本宣科,总是想办法培养与启发我们的文学素养与兴趣。我很喜欢这位语文老师的课,然令我惭愧的是老师姓什么我竟然忘了。

        对于这篇课文为什么印象如此深,因为在这篇课上完了后,语文老师在课上提问:你最喜欢哪一句,为什么?其余的同学怎么回答的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他们喜欢的句子和我喜欢的不一样。我起身回答道:我最喜欢第三段的“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一句。作者用“一丝一丝”来描述日光,感受到了阳光穿过树荫的那种画面,刻画的很具体,很形象。老师听完我的回答,貌似意外与满意的点了头,我心中颇为得意,觉得自己品味如此与众不同。

        而今因为讲课缘故,我又对这篇课文开始咬文嚼字了。不同的是身份由当初懵懂的学生变成了经历世事的老师。

        带着对这篇课文的敬重,我认真的朗读了这篇课文。有我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体会,就像见到一个老朋友,叙了叙旧,带你回到了你的青春年少时,同时也发现了这篇课文不曾发现的许多秘密。

        就拿最喜爱的一句来说吧。如果现在的我重新回到高二,我会这样回答我敬爱的语文老师:我最喜欢“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一句。因为作者的“漏”字用得非常精妙!“漏”一般形容沙子或者水。作者在这里用来形容日光有以下三点妙处:1,体现出时光的流逝,因为“沙漏”就是时间,细数着漏下的日光也是一种时光静静流逝;2,日光本来是无形无声的,作者用一种形容实物沙或者水这种细软温柔的东西的词“漏下来”,感受到这“”一丝一丝秋日“”的光与声,画面动感十足,;3,“漏”说明了槐树的茂盛,秋天日光的灿烂。

        就在我重读《故都的秋》,逐字逐句分析给孩子们时,我越来越觉得我选这篇课文的正确性——对于自己来说简直是发现了巨大的宝库。我不经感慨:郁达夫之所以成为名家,他的这篇文章之所以名满天下,在百年之后又被选为高中教育的精读教材,的确是有它的文学价值的,不是现在所谓的一些作家畅销书大V写的博眼球的快餐文化能够比得上的。

        我一直都讨厌过度解读,所以在给孩子们讲解的时候,我没有给他们牵强附会说表达了作者什么什么想法。在此期间我也发现了让我受益颇多的文章事。

        全文一千多字,提到或描写的大大小小的故都秋景快30个,作者功力绝的是,这些景有的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的是大景套着小景;有的是连人物对话都能成为一景,而且你丝毫不会觉得杂乱或者勉强。特别是第三自然段,我按大景套着小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算,全段250字左右,秋景竟然达18个之多。其中最后三个长句还专门用来描写其中之一——牵牛花。这一段自然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段,因为“租人家一椽破屋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这秋日何等的闲适与敞阔,在“驯鸽的飞声”中细细品味这北京城才独有一份的秋。

        郁达夫这样的文人心思终究是敏感且细腻的,在这段后半段重点描绘的秋景“牵牛花”他用的是“静对”。他没有用“看”或者是“静看”,细细一琢磨“静对”写出了牵牛花的生命力,牵牛花与他在对话,是平等的。与此同时写出了这个秋日清晨的悠长与平静。不知道为什么,个“静对”让我立刻联想到李白的那句“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在牵牛花的颜色上,作者强迫症犯了似的非要给颜色排个序:“在我以为蓝色或者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按照现在的设计审美,照理说,在一个破屋场院中,抬头是碧绿的天空,上方是墨绿的槐树,前方是灰砖破墙,墙角一丛牵牛花,牵牛花底是苍绿的野草。这牵牛花作为重点,应该用红色作为对比色来突出画面才对呀,为什么作者他反而要蓝色或白色为佳呢?我想作者对读者是在调动我们读者的想象力,让我们自己完成一幅水墨色的文人画。对于作者自己表明了他本人的审美品位,他喜欢简单低饱和度的色调画面,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文青的逼格”。

        在第三段过后作者把“北国的槐树”单独拿出来浓墨重彩。这一段同时也写了槐花,树影下的扫帚纹。奇怪的是作者这里是写落了满地的槐花特别强调“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我们都知道,槐花开那香味堪比桂花,老远就闻得到它的清香的。不说槐花,就是槐树也是有股好闻的清冽之味。作者只是在后面写了“只能感到一点点极细极柔软的触觉”,作者这里用了“”触觉“”。联系后面作者有写到了树影底下“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的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一切豁然开朗。最后作者以“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知天下秋的遥想,大约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以比较低沉的笔调结束了这一段秋景的描写。


          作者接下来兴趣盎然的介绍北国的特产——秋蝉。作者在这一段里分别用了“残声”,“啼唱”,“嘶叫”这三个词在不同的场景来描绘蝉鸣,倘若试着调换,立马会觉察出不对味。“残声”用在开头“衰弱的”后面,定了秋天悲凉的基调,后面用“啼唱”与南方不能轻易听闻秋蝉而自由得意之感,最后的“嘶叫”则是寻常百姓家的感受,嫌弃这秋蝉是与蟋蟀耗子似的一类家虫,让人不禁莞尔一笑。

        “还有秋雨哩”——故都秋景太多了,我都要介绍给你呢——作者饶有兴致。在南方十多年,好不容易回趟故乡,不自觉总要与南方作比较,当然都是家乡美,连秋天下场雨都“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这雨说来就来了,说走也快得很,秋阳分秒也不去耽误。下雨后“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在恋乡的作者眼里也是一大秋景,就连他们那带有北方方言的对话在作者听来都“平平仄仄”的充满诗意!

        还有还有“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奇在第一枣子树随处可见,都到了走一步路就看到一株的地步了。都不用掐着指头数着阴历,只需要看那鸽子蛋大小的枣子的颜色就能知道这秋具体到个什么进程——淡绿微黄是盛秋,成熟八九分是清秋,枣子红完西北风。因为“清秋”是作者眼里最好的黄金时节,所以他要放到最后强调,生怕你遗漏。

        最后作者不免要议论下国内外关于文学上对秋的感受与评价。作者也是赞同秋天是“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连囚犯都能在监狱如诗人一般感受秋的悲凉。不过这些消极感觉的秋,也只有北国的秋比南方的秋才表现的最贴切最彻底,同时让你也有如此之切实感受。

        终于写完北国之秋了,南方的秋还是要夸一夸的,但是再怎么夸也是为了衬托北国之秋的好!(嘿嘿,作者说我就是这么偏心,你们南方人来咬我呀)

        作者最后用“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与开始的“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相呼应。表明自己就是钟爱北国之秋的立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上面的一系列比喻都是入口类的味觉系。“黄酒”“稀饭”“鲈鱼”相比“白干”“馍馍”“大蟹”是寡淡之物对比厚味之物。黄犬与骆驼都是秋色——黄色。然而一个是型小热闹寻常,一个是型大孤独稀罕。(这一系列对比简直就是给没到过北方的吃货来感受北国之秋的,郁达夫真是体贴周到哇!)

        文章最后“ 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者他爱上这又孤独又寂寞又悲凉又萧瑟的秋了,就算只活三十岁也是愿意的,当然也是夸张手法。只能说这秋很好的符合作者的心境,整个人都处在这故乡的秋中,如知己,懂他心中的烦闷,懂他心中挥不去的落寞。

《故都的秋》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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