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第十八章和第十九章,苏东坡刚开始谪居地在黄州,后来被调到汝州,虽然汝州比较富裕些,但他却不愿前往,去汝州的过程中,他去游了庐山,在南京时看了王安石,两人冰释前嫌。等到了江苏地带,便萌生了在此处定居的想法,便在常州太湖左岸宜兴买了房子,上书皇帝,请求定居常州,而在此期间五田可耕,无钱可用,生计成了问题,皇帝同意了他的请求,当他们到达常州后,又任命为登州太守,后又应召回京,连升三级后为翰林。京城很繁华,与之前在乡间的生活方式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在此期间写过一篇短文名字是《苦与乐》
乐事可慕,苦事可畏,皆是未至时心尔。及苦乐既至,以身履之,求畏慕者初不可得,况既过之后,复有何物比之?寻声捕影,系风迩梦。此四者犹有仿佛也。如此推究,不免是病,且以此病对治彼病。彼此相磨,安得乐处。当以至理语君,今则不可。
苦、乐两类事情概括了一切人生经历,而畏苦、慕乐则为人之常情。揭示出苦乐未至、苦乐既至到苦乐既过三个连续情状,指出畏苦慕乐只是人们没有经历苦乐之前的心态,在苦乐既至时只能坦然接受和既过之后都不复存在,由此推出畏苦慕乐是一种“病”,这也是我们现在人经常说的内耗或者焦虑。这两种欲念交织于心,人生便无乐处。反过来说,只有超脱畏苦慕乐欲念,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