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
我方起诉,要求承租人支付2018年至2020年的租金23万元。
一审法院支持了11万元。
我方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在拟定上诉状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让我犯难!
上诉的主要原因是对法院没有判决的12万元不服,要求上诉。
那么上诉请求该如何写?
上诉请求分析,重点要表达不服一审判决的11万元,要求二审法院判决23万元。
一审判决就两项,一项支持我方租金11万元,二项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那么上诉请求,肯定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若,直接在上诉请求中列明,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我方租金23万元,
那么上诉费用将会按照23万元的金额来计算。
事实上,争议的金额是法院没有判决的12万元。
那么是否可以在上诉请求中写,在一审法院判决的基础上,要求二审法院判决被告再支付12万元租金,或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支持我方23万元。
这样法院将按照12万元来计算诉讼费。
但是这样列诉讼请求,也感觉有问题,因为法院认为原告要求的被告支付的2018年至2020年23万元租金没有法律和事实的支持,所以只判了11万元。
而,上诉要求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要求判决被告再支付12万元的租金,是否认可一审判决11万元的事实,这样列明的诉请是否就存在逻辑上的冲突?
最终,我还是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支持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果然,法院按照23万元的标的额计算了诉讼费。
反正,感觉自己吃了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