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路上,眼睛不老实,难免会发些痴念。当然,不是日语「痴汉」那个痴。好比看到新品上市,我便会有些「伤春」般的廉价情绪,因为这必意味着一批旧货的下架促销。上周还顾盼生辉的,今日便黯然失色。它们将去奚处?工厂店、奥特莱斯、清仓甩卖……终会要落到某双付钱的手里。
那么,然后呢?十年、二十年、少年变暮年、挽不住的似水流年,以后呢?
距住处五分钟的车程,有一片空地。每及周日上午,此处便化身为跳蚤市场。若适逢其时,则见人头涌动摩肩接踵,仿佛是替旧货们做一次盛大的水陆法事,轰轰烈烈,普渡慈航。我虽嫌其脏乱,但又觉得五彩缤纷热闹有趣,于是屡次赶集——孟尝君结交鸡鸣狗盗,我亦何妨鼓捣旧铜烂铁。绍兴话里,这招叫「赖倒坐」。
通常一户人家只卖一类二手货。碗盏盘碟、家具陈列、书籍唱片、衣服箱包,各安其所。可另有些物件是无法归类的。例如有回望见某摊上纸包一个,写明一美元。我好奇之下打开以窥内容,不意失手,数十枚尺寸各异的黑白照片奔涌而出,哗啦泄了满地。照中男女长幼皆有,面目惨白神情悲怆,凭衣着猜测,要是在中国就属于「前清遗老」级别。猛然间被这许多长辈盯牢,虽光天化日之下我亦感背上寒锋过境,于是连连暗呼「多有得罪」,也忘了他们听懂与否,脚底抹油匆匆而去。
又有一日,天朗气清,我与数友相携以往。初入场便购70年代宝丽来相机一台,所费甚廉,自认不错,心情大爽。谁料临走前发现另一家别有此机套装。牛皮制的小箱,烫金商标赫然其上,内具闪光灯、灯泡、说明书、维持色彩之化学剂等大堆好东西,标四十美元。我所带不够,同行人收获颇丰荷包俱空,无可出赁。但若回家取钱,则难免有被人夺爱之虞。值此两难之际,一山东小哥自告奋勇,催我快走。他自诩深谙讨价还价之道,要替我坚守阵地。于是我再次脚底抹油匆匆而去。待持金而返,卖家仍索价四十。我笑称谈判大师不过尔尔,竟不能动其分毫。对曰:已经有两拨人看上这破玩意儿,愿出五十块来买。要不是俺费尽口舌,他还肯四十让给你?!
这篇文章是《两次三番》写作计划的一部分。我视旧金山为第二故乡。《两次三番》,是关于我住这座城里数年的衣食住行和所想所感——现实中经历一次,回忆里再经历一次,旧金山又名三藩市,故有此名。文章有新有旧,写的人随便写写就好,看的人随便看看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