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推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落地为社区理论学习注入“强心剂”。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不仅为党校事业发展划定了“路线图”,更为社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供了重要遵循。对社区而言,党的创新理论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指导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金钥匙”。以往社区理论学习有时存在形式单一的问题,而《条例》中“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为社区校准了理论学习方向——要把党校的办学理念延伸到基层,将理论学习与社区民生实事、矛盾化解、文明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让居民从“被动听”变为“主动学”,从“学理论” 转为“用理论”,让党的创新理论真正走进社区、贴近群众。
社区当搭好理论传播“连心桥”,激活基层学习活力。党校(行政学院)的核心任务是“为党育才、为党献策”,这一目标在社区层面同样有着生动实践。社区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应当主动承接《条例》精神,搭建起多元化的理论传播平台。比如,邀请党校教师进社区开展“微宣讲”,用居民听得懂的“家常话”解读政策;依托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老党员、社区骨干成立“理论宣讲队”,结合自身经历分享理论学习感悟;还可以利用社区居民网格群等线上渠道,推送通俗易懂的理论短视频、图文解读,让理论学习融入居民日常生活。通过这些接地气的方式,让党的创新理论从书面走向实践,让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加深理解、凝聚共识。
以理论武装引领社区治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实效。《条例》要求推动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社区而言,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就是提升治理效能、增进民生福祉。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最终要体现在为居民办实事、解难题上。社区工作者要以《条例》精神为指引,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行动。比如在矛盾调解中,用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动员居民参与;在特殊群体帮扶中,用人民至上的理念织密民生保障网。只有让理论武装与社区治理同频共振,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理论学习带来的变化,才能让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社区发展凝聚起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