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引领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彰显出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决心。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健全培训体系与工作机制作为关键抓手。这不仅强化了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的职能定位,更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搭建了制度框架。在民族复兴进入关键阶段的当下,培养堪当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离不开创新理论的滋养与指引。

落实《条例》要求,关键在压实责任。各级党委需扛起办校、管校、建校的主体责任,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与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党校(行政学院)更要坚守 “党校姓党” 根本原则,聚焦 “为党育才、为党献策” 核心使命,将创新理论融入教学科研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理论精髓,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能力。

新时代新征程,《条例》的实施将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注入强劲动力。当广大党员干部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必将凝聚起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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