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的打扰你过得还习惯吗,你都走了这么久了,我却还是时不时的想起你。
我永远都记得初遇你的那一天,那是我见过最蓝的天。我至今都无法描述那天见到你时的心情,“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大抵如此吧。你从操场上朝我走来,干净的面孔,黑色的衬衣,整个世界都寂然了,我当时觉得你的身上踱了一层光,现在才发觉那不过是太阳照进我眼里的光芒。 是怎么慢慢喜欢上你的,大概是在周围男生身上都是洗衣液或者汗臭味时,你身上是Bvlgari的碧蓝;大概是别的男生都还像个傻狗一样在篮球场乱奔的时候,你已经有了大批迷妹还被她们偷偷叫做三分小王子;大概是别的男生生气爆粗口摔桌子板凳时,你只会在没人的角落默默抽着你的Marlboro,哦,我最近才知道Marlboro 的烟语是男人不忘女人的爱;大概是别的男生都只会一天吃喝玩乐时,你却也能不落下学习。你看吧,你真是迷人的该死,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上你,你不应该用碧蓝,你应该用ysl的的黑鸦片,你真的就像鸦片,让人着迷。突然想起张国荣的那首歌,怪你过分美丽,如毒蛇狠狠箍紧彼此关系,怪我过分着迷,换来爱过你那各样后遗。
也许是我上辈子拯救了地球或者是你上辈子欠我太多,这辈子我们才能纠缠不清,那只纪梵希小羊皮现在都没舍得用,因为你以后不会再送了,那个一起共用过得水杯现在都舍不得扔,那条我亲手的织的围巾,也不知道你现在扔了没,肯定扔了吧,它真的太丑了。我们不是恋人,却做了恋人都该做的事,除了上床。可我现在已经要慢慢忘记你嘴角的味道了,也不再贪恋你的拥抱了。我终于能够心平气和的和别人讲起你了。原来那些曾经以为走不出的日子,现在都回不去了了。
慢慢的终于明白,没办法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人生的一种常态。那天下午,你很开心的告诉我你要出国,你是那么的开心,那么向往国外的生活,你不知道,你当时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像有星河在闪烁,但我知道。我也知道,这世上道路这么多,无论我怎么走,都走不成与你殊途同归。我当时站在你的左侧,却像隔着银河。还记得《最好的我们》开头耿耿说的那段话: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所以我只好伸手告别。
也不知道你在国外过得好不好,你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下雨了有没有带伞,天冷了是否记得加衣。但再想想,这些已经与我无关了。可是,我还是觉得,光是遇见你,就已经赚到了。你一定要过的好啊,如果快乐太难,那么祝你平安。17岁时没能送我花,27岁请我喝酒吧,我猜你的新娘,肯定很美吧。
我真的爱过你,我骗不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