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进程来看,出口海外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必然要走出去的一步,而欧盟对于电动汽车的发展目前尚没有达到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进度,作为新能源汽车中重要的核心组件,电池是动力提供源也是重要的污染源。
欧盟曾在2020年提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简称《新电池法》),为了拓宽海外市场,我国重要的电池企业,如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和孚能科技等公司已在电池全产业链进行先行布局,或是投产海外,或实施垂直整合,并纷纷从原材料开采、电池材料、电芯,到电池系统、回收利用等领域,为欧盟的新规做准备。
早些时候,宁德时代曾在年初发布零碳战略,目标至2035年全链条碳平衡;远景动力计划在全球建12家零碳电池基地,预计2026年产能超300GWh;中创新航的首个海外项目按计划推进,落地葡萄牙的生产基地将注重智能化;蜂巢能源计划2040年实现碳平衡;孚能科技则在云南建设零碳产业园;欣旺达目标是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已启动供应链减排计划。
前三个月,7月1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新电池法》,历经约三年立法流程的《新电池法》正式生效,这是全球首个将碳足迹作为对产品强制性标准的政策,意义深远,并且还在持续渗透其对产业的影响。
新的电池法规将影响到电池的每一个生命周期:设计、制造、应用,到回收和处理,旨在深化循环经济的实践和理念。同时为了确保环境安全,对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也作出了明确限制,并鼓励业界采纳更加环保的生产技术和方法。新电池法还对原材料的碳排放进行了明确划分,原材料进入电池生产工厂前的采矿和预处理过程,以及相应的交通运输等排放均需包括在内。
按照最新法规规定,自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记录电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增强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和追溯性将更方便产品更换和回收,产品的制造信息、日期、生产地都能被查询到;而且法规对关键原材料设定了具体的回收目标:到2030年,电池产品中必须确保至少12%的钴、85%的铅、4%的锂和4%的镍来自回收材料。
而在我国,电池作为重要的资源,出口也是相当的庞大;仅2023年上半年,中国动力电池企业的累计出口量为56.7GWh,占欧洲市场份额34%。另外,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和欣旺达等企业装机量将近200GWh,占据了全球超过60%的市场份额。
对于电池的回收和利用,从2006年开始国家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2021年工信部等五部委《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将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到其它领域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方案;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在动力电池循环体系方面,规划要求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2020年工信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区域互补,统筹推进区域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内蒙在储能、通信基站备电等领域建设梯次利用典型示范项目。支持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区域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能力;
2020年商务部、工信部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做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电池或其它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
2019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共建设、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2019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明确指出综合利用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主要包括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让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更加完善安全;
2019年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试点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作为数据中心移峰填谷储能电池;
2018年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提出企业应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稳定的回 收渠道,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电池;
2018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电池的回收利用管理机制,各地区也发布了电池回收处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车企要承担主体回收责任,即谁制造谁回收;
2018年工信部等七部委《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2018年工信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回收服务网点,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体系。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
2018年发改委《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重点发展动力电池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和专用装备,推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与处置等能力;
2018年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材料回收要求》;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材料中镍、钴、锰元素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元素回收应不低于85%,其它主要元素回收率不低于90%。;
201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回收拆解企业应具有资质,高效回收利用;
201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 》;使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和回收利用余能检测有标准规范;
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促进汽车动力电池发展行动方案》;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主体责任2017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售后服务承诺,包括电池回收;
2017年国务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建立电动汽车电池回收体系;
2017年国务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到2020年,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达40%。到2025年再生原材料达20%,产品循环利用率达50%;
2016年工信部《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逐步建立铅酸电池、废新能源电池等收集、运输、利用等监管;
2016年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梯级利用;
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
2016年工信部《废电池污染防范技术政策》;锂电池再生处理须具备危险废物许可经营证;
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废旧电池回收责任主体生生产者;
2016年发改委、工信部、环保局、商务部、质检总局《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对再生利用企业提供技术,设备的支持;
2015年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回收系统企业应会同汽车整车企业研究制定可操作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方案;
2014年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指导意见》;制定电池回收证策,健全循环利用体系;
2012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回收利用办法,鼓励发展专业的电池 回收利用企业;
2009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汽车生产企业建立销售和售后管理体系,包括电池回收;
2006年发改委等《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回收,从事拆解、利用的汽车单位须申请许可证。
而电池环保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起步阶段: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由于电池的普及和废旧电池的数量增加,人们开始关注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问题。
发展阶段: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府的支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逐渐发展壮大。在这个阶段,技术不断创新,回收和再利用的方法得到改进,企业数量也逐渐增多。
规范阶段:为了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逐渐完善。监管部门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行业开始规范化发展。创新阶段:随着科技的进步,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不断创新。新的回收和再利用技术被引入,如物理回收、化学回收和热解回收等,提高了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效果。
从相关的产业发布政策来看,国家已经早就出台了应对未来电池发展的措施;电池的回收已经纳入新能源产业的后端;所以并不需要对电池的处理产生担忧。
当然,电池回收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1. 技术和设备不足: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在技术和设备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影响了回收和再利用效率;解决方法是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技术水平和设备更新换代。
2. 回收渠道不畅: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面临着回收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废旧电池无法及时回收和处理;解决方法是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建设,与废品回收站、电商平台等合作,拓宽回收渠道,提高回收率。
3. 环保问题: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涉及到有害物质的处理和排放,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解决方法是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环保措施,如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专门处理设施和系统,确保废旧电池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4. 缺乏标准和监管: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管,导致市场乱象和不规范竞争;解决方法是加强标准制定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行业标准和监管体系,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电池的回收作为独立的产业存在,需要根据产业发展来进行技术的提升和处理,能够利用的进行二次利用,比如储能的梯度利用,对于不能应用的则需要进行相应处理,以不影响环境和发展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