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第二次课程中讲到的施与受的关系非常的有感触,并且在生活实践中狠狠的体验了一把。
课程中我一直不明白的点就是为什么一个人要有施有受才能达到一个平衡;当一方是受害者,或者你就是一直付出的那一方,当你在付出时,要么你看到对方的付出,要么你就等待对方的付出,或者你可以邀请对方的付出,我一直不能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对方有过错,我就一直站在一个受害者的身份不是很好吗?因为事实就是如此呀。我觉得如果我惩罚了他,那就是让他一直处在一种被惩罚的状态,反而是对他不好的。但是现在通过生活中的几次实例,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一个人犯错误,他需要去接受惩罚,因为只有接受惩罚,他的内心才得到了救赎,他用接受惩罚的这个方式去抵掉了他的罪恶感。而受害方也就是是施的那一方,他也不能一直高高在上,如果他一直是高高在上的话,那双方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过错方他一定会去往另外一个极端去一定会去做一点坏事,告诉自己就是一个恶人来抵消掉那种内疚感,那这两者就永远达不到在一种平衡的,成熟的对等的关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