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月二十四日半夜十二点写下这篇日更文。尽管我认为没有什么可以写的,但是总可以写出那么几十个字的。在过去的三天里同事和我换了班,所以这三天我回家了。今天是我三天假期后第一天上班,像是读书一样,总是不喜欢星期一的。由此可见我并不想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