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很爱往外跑,不喜欢在家待着,和现在比完全是两个极端。一说是现在年纪长了,沉稳了,所以不爱瞎逛;一说是没朋友陪着了,于是一个人便不想出去了。
以上是单身的成年人用得最多的理由,可惜的是只列出了两个选项,没把我涵盖进去,要说小时候的我一个人也爱在外面逛。
很多人可能不会相信一个城镇在2010年左右的时候还有大面积的田地和未开垦的荒地,当然这种说法没有讽刺谁的意思,只是想表达中国在十年间变化太大。
小镇的末端叫做老街,以肉眼可见的老,走进去就会给人一种回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的感觉。
直到08年的时候老街的房子都还没拆,那个时候我和朋友还在一间废弃的危房里看到了一张挂在墙上的老人照片,之后两人便开始无聊地推测为什么这家人搬走了却没拿走这张照片,这照片上的老人还在不在之类的问题。
青少年时我还是很乐意出门的。
大概在接触了写作以后,我便不爱一个人出门了,写作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看书。我是个不爱看书的人,但也拧着性子读了些,不爱看的原因在于翻开书本的时候感觉什么事情都通透了,关上书眼前的世界马上又开始凌乱,不知世人说的读书无用是不是指的这个。
除了写语文作业之外,我第一次写作的原因也忘了,世事本就是这样,做一件事做了太久,就会忘记一开始为什么会做这件事。
不过咱们得区分开一点,写作这件事比较偏向兴趣,和搬砖这种职业是不同的,你要问一个作家为什么写作,他可能会有千百种不同的答案;若问一个搬砖的工人为什么搬砖,他只有一种回答:当然是为了赚钱啊,难不成是因为喜欢吗?(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梗,偷来用用)
为了迎合这次的主题,我也打算挤出点故事参赛,第一次写作的原因确实是忘了,但让我真正下决心好好写作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那个时候恰逢我和朋友们都高中毕业,实际上我要比他们早一年进入大学,因为我念的是职高,只有两年在校时间。
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未来的事情,有些人根本就没打算念大学,想出来找点事情做,经过了多次琢磨及反复的推敲,大家终于决定合伙开个什么店,有人说开客栈,有人说开餐馆,有人说开酒吧。
最后也没人决定开什么,在这之前我已经试过在网络上发表小说了,周围的反响还不错,于是我就说了一句现在看来特傻缺的话:我先在网上写文,到时候出名了再宣传我们的店。
更傻缺的是我的朋友们竟认为这是有希望的,那句“这个可以有”我到现在都没忘。
上了大学以后,谁也没再提过这事。
有时候我会想起不爱外出的真实原因,当那条老街翻新了,当那些荒芜的地面和田野耸立起高楼,当乱石嶙峋的河边修起栏杆,当朋友们再也不谈论理想的时候,我就没一个人出去过了,说白了,就是城市和我八字不合。
于是我拿起了笔。
如果环境的变化是无法阻止的,那我该不该为了就自己还在坚持梦想这件事而感到遗憾呢?
其实不至于那么夸张,我认识的人里还是有一个在坚持理想的,不过在我看来他现在做的和当初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过艺术是多种多样的,我这个门外汉也不该指指点点。
让我觉得很可笑的是,我们中国人老爱一边骂着美国一边学习它的行事风格,一边骂它没有文化涵养一边又将房子盖成它的样子,我觉得中国的商人生生将中国变成了“小美国”。
当初说的是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现在看来,中国最有特色的那点糟粕,全被资本扔进了这口熔炉当中。
很遗憾,不喜欢城市的我注定不可能喜欢美国,不论大的或小的。
事实上,在中国保持理智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总有一堆人在对你说中国有多好多发达;另有一堆人在对你说中国有多烂多落后。二者当中皆有话术高超者,稍不注意就会被卷进某一边的漩涡。
这世道就是这样,主人家一句话都没说,话全被那帮看热闹的说完了。
最后聊一下我对“作者”的理解,我觉得写字嘛,就是抒发自己的想法,没必要不懂装懂,如果你不懂国家大事,那就学我写写儿时往事也一样很有趣。
电影里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只是没说要念多久才能听到回想。
前一句是:凭一口气,点一盏灯。
我想是要把该点的灯点亮,才能听到回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