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给人写了一封信,整这个篇幅下来都是I’m、I’have,I……都是I开头,有种脑袋被掏空,江郎才尽的感觉,写到最后一句,做了些许的挣扎,强行用Enclosed with写了一句作为结束,发送后暗暗祈祷千万不要有语法错误,惆怅,决定这一段时间每天花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提笔写一些东西,讲述我看到的事和人,坚持到写到自己满意为止。
上礼拜五乘一号线,遇到一对约莫三十五六岁夫妻,妻子稍胖,手里拿普通塑料杯,里面装着乞讨来的硬币、五元或十元的纸币,另一只手中攥着一个约长30厘米长的绳索一头,另一头在她后面看似失明的老公手里,那位老公胸前挂一个大音响,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无线话筒。那位妻子边作微屈可怜状向两侧车厢人员乞讨,边缓缓向我这节车厢走来。音响播放着《等你等了那么久》这首能激发人们同情心的另类忧伤情歌,不禁感叹乞丐界发展这么多年,还是那么几首老歌曲,一点进步都没有。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那位老公还时不时伴唱几句:“等你我等了那么久 ,花开花落不见你回头,多少个日夜想你泪儿流” 。没文化真可怕,情歌适合用来乞讨吗?到底是唱给我们这些潜在“客户”,还是唱歌给在前面引路的老婆听,还是秀恩爱啊。最要命的是上海地铁这种类型的乞讨都是用这这首歌。
这时候我有些抑郁,面对乞丐和街头卖唱,我有一套自己制定施不施舍标准。所有六十岁以上的乞丐,无论他是不是骗子一定会给。因为他们这个年纪还在乞讨,没有老有所依,是因为国家养老的制度和福利制度还在发展阶段问题,给个五块或者十块,算的年轻人承担一些责任吧!经常有人反驳我,说是这些人不好好工作,努力奋斗,没有自己缴纳社保之类,要知道那个年代,不是每个人都有获得教育的机会从底层突破。六十岁以下的乞丐基本上不施舍。很多人把街头卖唱的视作乞丐,作为一个严谨的人,总是把他们加以区分,流浪歌手不只是让人施舍,他们是唱了歌曲,也许一位历经沧桑的歌者唱到你感动,给一些零钱,这是一个交换的过程,卖唱就是他工作,与不劳而获有本质的区别。
面对这乞讨的夫妻,到底给不给是个哲学问题。他卖唱了,可他卖唱的好不专业,一首歌随便的伴唱几句。内心纠结,没想到会这么少的技能都可以出来“工作”,而且技能熟练度掌握的如此糟糕。思索片刻之后,抬起头朝他们望去,看到走在前面引路的妻子,健健康康,还弯腰洋装可怜,为什么不找一份的工作。动这一念,我终于找到理由放弃这次施舍的行动。当他们走到我面前的时候,与一般人对乞讨者故意回避或者视而不见不同,我直视那位妻子,心里想:“妈的!为什么非要在这里讨饭,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啊!”。可能她想:“妈的!这傻逼到底想什么,看着我什么意思啊,到底给还是不给啊!”。她把那讨钱的塑料茶杯在我面前轻轻颠了两下,里面的钱币发出轻微的碰撞声音,似乎在示意我。这样对峙了三秒钟,看我没有掏钱的举动,便接着往前走,寻找下一位潜在客户。
他们走到车厢之间的交接口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经历过一场所谓的面试,前途未卜,找一份工,也不是那么容易。我居然可恶的建议那位妇女去找一份工,她已经放下尊严,用一种特殊方式在“工作”了,他们这个工种,一个岗位解决了两个人的就业问题,要是她已经有了一份工,这份工作只是那位妇女的兼职呢?不禁为刚刚的想法感到羞愧,起身去想去塞十块钱以示歉意。走到靠近地铁门的位置,车门突然打开,恰好到站,身体下意识的走了出去。正犹豫要不要进去,车门关闭,手里拿着十块钱,看列车扬长而去。独留我苦苦思考“六十岁以上的乞丐,无论他是不是骗子一定会给”这条准则要不要废除。
该坚持些什么。一条自圆其说的准则真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