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尼尔·波茨曼在几十年前的一本书,开篇即以“媒介即隐喻”的观点指出,
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里面谈到了在印刷术没落,而电视的蒸蒸日上的背景下,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出现了不可逆转的根本改变。如若波茨曼先生写书于当前,想必他会把“电视”二字改为“互联网”。
看看现在,移动终端取代了电视机,甚至电脑,每个人都像被控制的僵尸一样,不管是走路、坐车、吃饭、聚会、带小孩,低头刷手机是统一的动作。移动互联网重新定义了信息流,这些信息流入侵无处不在地入侵人脑,使得人类的注意力感官被死死的控住。
指尖上的行为改变了我们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我们已经习惯于摄入无需思考、咀嚼消化的信息,一切要娱乐化,最好是人们喜闻乐见的,能带来轻松愉悦的信息。所以我们注意力从博客转移到微博,从视频转移到短视频,文字越少越好,视频越短越好。
重度思考是件劳心劳力的事情,生活已然够累,所以精明的商人们会把一切轻量化,娱乐化。谁还愿意在每天疲劳的上班之后,傻乎乎地看些大部头著作?就连阅读,现在都有听书了,每听完一本,美其名曰:恭喜你,又听完了一本书。
在那个时代,作者提到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面对信息过剩的问题。想想现在,信息已经泛滥到无处不在,有个时髦的用语,叫抢夺用户注意力了。为啥要抢夺?因为信息无限,注意力有限,谁能抢夺到注意力,谁就能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看照片只需要能辨认,看文字却需要能理解。现今火热的短视频则告诉我们,看视频,只需要一个点击,几乎无须消耗脑力。这是娱乐的方式,我们要的是开心、猎奇、八卦,拒绝沉重,拒绝消磨心力。就如作者想证明的,在20世纪,我们对于真理的看法和对智力的定义,随着新旧媒体的更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乔治·奥威尔说
公众沉醉于现代科技带来的种种娱乐消遣中,对于自相矛盾这种东西早已失去了感知能力,为了这样的公众,处心积虑掩盖事实显然是多此一举。
如果我们习惯于接受这个世界表面所表现出来的东西,那么,对本质的理解就无从谈起了。书中,作者嘲笑那些妄想利用电视机提高文化修养的人。认为这样的愿望正如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说的“后视镜”思维:认为一种新媒介只是旧媒介的延伸和扩展,比如汽车只是更快的马,点灯只是功率更大的蜡烛。电视无法延伸或扩展文字文化。
同理,移动互联网的一切,除了为我们提供Save Time的工具,剩下的,不管是什么内容,从什么视角,就只有Kill Time的娱乐了。
娱乐是轻松的,但也是会让我们死亡的,最后,我们终归如作者所说的:
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