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去一个大排档吃烧烤。
那是一个很民间的地方,凳子是塑料的,桌子也一看很便易,所有的东西都不怎么值钱。烧的木炭、羊肉串、与新疆人卖的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些蘑菇、土豆片、臭豆腐什么的。
老板娘站在旁边洗粉丝和白菜。老板30多岁,不穿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与摊子十分和谐。我要了几串羊肉串,几块臭豆腐和一瓶脾酒。坐在旁边慢慢吃起来。
三三两两的顾客。来了,吃了,又走了。
这期间,光着上身的老板一直在哼韩红的歌曲《家乡》。不知道他是真的唱不熟,还是故意捣蛋,"我的家乡在日喀则,那里有条美丽的河"这些前面的和后面的,他全都不唱,总在循环地哼一句:“妈——那个——妈那妈那——逼,妈——那个——妈那妈那——逼。。。。。。”
唱的时候,他自己一脸的平和,不像是在开玩笑,他的妻子却一直在偷偷地窃笑。
按照我们武汉人的词汇,我知道“逼”和“B”应该是个很不雅的词,在大庭广众下这么哼唱是极不文明的,但是,我却非常肯定的认为,他这么唱完全与文明与不文明无关,与素质这些东西也无关。他完全是一种很自然的抒发,水到渠成,必须这么渲泄一下才舒服。
直觉告诉我,这首歌可能很好地表达了他对这一份卖烧烤的生活的惬意,租一个小摊,自己劳作,流自己的汗,老婆在旁边,总有人来抬庄,一些认识或者完全不认识的,经常三元几毛的来送点小钱。日积月累,就把未来的路铺下去了。
这样的日子也不差,需要哼点什么来表达一下心情。
一首好的歌,是和人世间的快乐、忧伤、悲苦连在一起的,浑然而天成。它不一定要非要明星唱了才算成功,也不一定非要在《同一首歌》和《星光大道》上折腾几家伙才算有档次了。有时侯在街头巷尾四处渗透的歌可能更有生命力。
一位布衣百姓,竟然对一首歌发生了大兴趣,甚至放肆地哼吼起来,忘记了旁边还有别的存在,也不顾及这样的瞎唱合适不合适的问题。说明这首歌真的有点意思了,也说明日喀则那样的美丽,在我们的辛勤可爱的劳动者眼里无处不在。对此,不晓得大歌星韩红知道不知道?
2017-2-21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