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喜欢。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读文章,自己的语文书读完,就读堂哥堂姐的。那时候我还是小学生,堂哥堂姐读初中,每个周末堂哥堂姐放假回家,我都会去他们家,他们在一边写作业,我就趴在他们身边读他们的语文课本。所以到我读初中的时候,我不需要怎么多看语文书,因为里面的内容我已经很了解。其实初中不怎么看课本的原因还有一个,看小说,那时候比较流行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会有天使替我爱你》等,看完小说还不死心,还要去找相关电视剧来追,所以慢慢地,我的成绩也开始下降。虽然花在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是我对文字的喜爱丝毫不变,遇到喜欢的文字,我还是会抄在自己的本子上,时不时地拿出来嚼一下。
其实我真的很羡慕那些文笔好的人,可以写那么多有味道的文章,我也喜欢写作,但是我除了用最朴实简单的话语来描述事情之外,再也写不出什么优美的段落来,有的时候就连发个朋友圈都要想斟酌很久,这样发到底对不对?好不好?
经常在微博里读到一些文章,我觉得人家写得真好,本来就是一件很生活化的东西,在人家笔下怎么就可以这么……嘻嘻,有味道呢?我也好想这样,不过没事啦,我相信慢慢地,我也可以写出很生活化很有味道的文字粗来的。
好困,今天就这样简单地记录一下吧。
The first time I met you——简书。
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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