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同学少年,最让人怀念

文 黎浩楠

大学班里只有一个来自北京的男生,所以我们觉得他很特别。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我发现他有写博客的习惯。因为他的起点比我高,见的比我多,所以,他写的文章,我非常喜欢看。

毕业之后,大家天各一方,每当回忆起以前的时光,我总爱到他的博客里去逛一逛,看看他最近的生活。

虽然我们十个男生也有一个微信群,但是在群里大家主要是拉家常,说一些轻松愉悦的话。然而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当自己独处的时候,我更愿意阅读,与文字、图片对话,给自己一个思考的空间,不参与群里热闹的聊天。

后来,时间久了,我们的微信群,也远不如当初那般活跃了。也许是大家更加忙碌了,也许是大家更加成熟了,以至于曾经张口就来的玩笑话,终于被封死在了喉咙边,消失在了回车键之下。

每当这个时候,才越发感觉,恰同学少年,最让人怀念!那时候,我们都没有被社会这口染缸浸染,心中不会因为想多而给自己加上一些条条款款,那时候的情义,似乎更加简单,更加亲密无间。

毕业后的一天晚上,我在他的博客里一篇一篇,逐字逐句,认真阅读着他的文章。从他心中流淌出来的文字,像睿智而深邃的哲人,在用亲切的口吻讲述人生。

镶嵌在文字中的图片,是他经过一番构思之后,用相机定格的瞬间,它们似乎又成了另一种经典。新拍的历史文物、古老建筑,像一首首耐人寻味的诗篇。那些饱经风霜,几乎被世人遗忘的断壁颓垣,因为他的驻足流连,似乎又变得更不一般。

这些年,他一直行走在路上,用心灵领悟,用文字记录,用图片表达,东巡西转,南来北往,伟岸的身影,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写下了豪迈的诗行。

他不是为了炫耀人生阅历,而是在探索人生的意义。他肩负着历史使命,在保护,在呼吁,在歌颂,在传承,在思考,在批判。

每次读他的文章,内心都会掀起波澜。读完之后,久久不能平静,许多往事,涌上心头。回忆如酒,我沿着岁月逆流而走,直到最后一醉方休。

大学四年,他多次组织大家到北京玩。天坛、故宫、颐和园,长城、香山、圆明园……最好的年纪,最美的相遇。如果没有前面艰苦岁月的铺垫,大概我看到的景点,仅仅只会带给我视觉上的震撼,不会促使我去思考努力本身的意义和内涵。

登上天安门城楼,游目骋怀,长安街上,车水马龙,广场行人,摩肩接踵。行走在故宫,心情不与别处同,好像经过了一次神奇的洗礼,五千年的文明,就不知不觉地融进了血液里。

伫立景山上,皇城中轴一线,目光随之由近及远,视野宏阔,无限舒展,延伸到天边,那一种壮美的景象,会让人在心中永远珍藏。

站在长城上,历史的风云,在胸中翻卷,像滔滔江水,奔腾咆哮,慷慨激昂,涤荡尽了年少时候内心莫名的忧伤,带来了一股令人热血沸腾的力量,撑大了做人的格局,强大了做人的气场。

我不曾料想,自己有一天,也会来到曾经在书本上见到的,闻名遐迩的地方。十九岁之前,挑灯夜读的日子,想来实苦,大概熬过单调乏味的暗黑,才配遇见宏伟壮丽的江山!

四年时间,我去了颐和园两次,分别在秋天和春天。每次都如初见,欣喜而激动。漫步园中,心随了呼吸的节奏,惬意地跳动,像昆明湖的水,随了风的节奏,缓缓地,一浪逐一浪。什么都不用想,良辰美景,带给人忘我的悠然。

有一次在颐和园里,看见了一个摆摊的老太太,她在卖一些小纪念品,不停地喊着“one dollar!one dollar!”声音很清晰,充满了热情与力量。我惊讶于她这么大岁数,做着小买卖,还会一些英语。在我看来,她乐观、好学、热爱生活,带给人很大的触动。

颐和园里有用水在地上练书法的老人。水写的字,很快蒸发了,字迹漫灭,直至消失。但是,老人始终坚持不停地写,乐在其中。结果对他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周围许多人围观,发出了称赞。有人对字迹的消退,也感到遗憾,而老人却心无旁骛,神色和悦,自得一份宁静专注与恬淡。

倘若你一直在坚持,无论结果如何,总会赢得掌声。实际上,到那时候,你若心境淡然,有无掌声,都不重要了。

他喜欢读书,涉猎甚广。我觉得他融汇古今,贯通中外,知识之渊博,犹如沧海之浩瀚,我远不能及其万一。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学、哲学、玄学、佛学、建筑学、历史学、摄影学,他都有研究。其中,他应该最以史学见长。

对明、清两代历史的深入研究,大概是他最引以自豪的。北京的景点,一山一水,一亭一楼,一梁一柱,一斗一拱,一砖一瓦,一诗一文,一石一碑,一字一画,他都十分熟稔,讲起其中的掌故,如数家珍。

甚至被人忽略的寻常巷陌,他也能说出它们的不寻常之处,能够把它们的前世今生,来龙去脉,讲得十分清楚。大概爱之愈深,察之愈细,记之愈熟,研之愈精,物我相融,物即生命中的一部分。

小时候我买过几厚本老舍的书,几乎涵盖了作者的所有作品,接近于全集。断断续续读了好几年,终于读完了。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盗版的书,于是再没有碰过。

大学临近尾声,我到图书馆,又找了些老舍先生的书来读。我沉浸在文字间,感受着老北平的温度。这都源于我对新北京的热爱,也源于对北京同学的敬佩,因而想要更多的了解他从小长大且爱之甚深的城市。

那时候,北京已经成了心中的一种情结,像朝圣者心中的圣地,拥有其它地方难以取代的地位。虽然我也很喜欢天津,但是,对天津的热爱,是因为自己曾经在这里生活学习,与这座城市的人和物,建立起了联系与感情。这里有朋友,这里有青春,这里有回忆。

而对北京的热爱,根本上源自某种神秘声音的召唤。以当初处在天津的位置来审视北京,她那么近,却又那么远;她那么清晰,却又那么神秘。北京像心中的一道彩虹,像心中的一个梦。

大学最后一年,四月份的时候,他又招呼大家去北京看球。大四下期,他没长时间呆在学校,只是偶尔回来。我们到达北京南之后,他已经等在了出站口。许多人排着长队买地铁票,然而他却随手递给了我们每人一张,这是他提前买好的。

有一次,我在同样的地方,被要求刷身份证。于是,他不断暗示我,引我回忆往事,让我承认情况属实,然后当做一个笑话,讲给大家听。他觉得我没要求刷身份证,运气实在是“太好”。

以前去北京,重在游览她的景点,那一次,我们更像是在体验她的日常生活。顺着长安街漫步,很自然地经过了新华门,顺便去了趟中国博物馆,最后赶到工人体育场看球。看球的时候,摇旗呐喊,无拘无束,外来者的矜持没有了,那一刻,好像真的融入了这座城市。

比赛结束以后,我们又混入人潮中,和着别人的呼喊,也肆意大声呼喊,把青春点燃;与不认识的人搭讪,快乐彼此感染,在胜利之后狂欢。

第二天,从颐和园出来后,他带着大家到护国寺吃了些茶点。后来,穿越百花深处,经过什刹海,走过烟袋斜街,又逛了南锣鼓巷。一顿吃喝之后,我们在后海的酒吧里玩到了深夜。歌声飘荡,霓虹闪烁,触碰着这座城市,感受着她的体温,如在梦中。

毕业后的第三年,我出差去北京,在国家会议中心,参加全球智慧教育巡展。晚上给他发了信息,然而他早已经去了法国。举杯畅饮,夜话当年的计划,终究成为遗憾。

那次出差,晚上的空闲,我记得都给自己排得很满。有一天,时间已经比较晚了,天安门广场入口快关门了,不过我还是匆匆到广场上去走了走。

总觉得这个城市里,还流浪着一个年少的自己。无论是在王府井购物,还是在西单图书大厦读书,都像是在寻找当年那个充满梦想的自己。心中总是想,如果当初选择北漂,现在会活成什么样?

其实,如果不去北京,不在天安门广场上看升国旗,我永远都不知道,中学时候升国旗时候放的国歌,时长是天安门现场版的一半。

北京,我来了又离开;时间,流走了却再也回不来。曾经年少轻狂,也想在北京闯荡,只是现实由不得人任性地选择远方。后来,慢慢发现,即使故乡平凡的生活中,也有幸福和希望。

毕业之后,我总是回忆起我的同学,回忆起曾经去过的地方,回忆起北京,回忆起梦想。人生漫长,有许多事情陆陆续续登场,接着谢幕,变成过往。岁月偷走时光,青春渐行渐远,恰同学少年,最让人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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