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语诗人布罗茨基的散文更为人所欢迎,他的散文集如《小于一》、《悲伤与理智》用英语写就,被称为是英语散文中公认的范文,因而诺奖也主要是授予他的散文。布罗茨基的“诗性散文”有两个维度,一方面他以诗的方式创作散文,一如他所论述的茨维塔耶娃——“在她所有的散文中,在她的日记、文学论文和具有小说味的回忆录中,我们都能遇到这样的情形:诗歌思维的方法被移入散文文体,诗歌发展成了散文。”在《小于一》中他以诗的方式描述了自己的童年、家庭和父母的深情,描述了记忆与时间,《水印》《威尼斯诗章》则有诗的“对称结构”,另一些散文排布了大量隐喻如《论独裁》;另一方面,他的散文主要由诗歌评论构成,例如《文明的孩子》评论了曼德尔施塔姆的诗歌;《取悦一个影子》细读了奥登的诗歌;《悲伤与理智》对弗罗斯特、哈代、里尔克进行了长篇大论。这两种创作方式传达了布罗茨基的诗学、美学观念。
首先,在艺术与现实关系上,布罗茨基认为“在真理的天平上,想象力的分量就等于,并时而大于现实。”因此,我们更多是靠想象力生活,而“艺术并不模仿生活,却能影响生活。”
其次,布罗茨基肯定了文学与诗歌的价值。他认为文学是一部解释各种人类命运、各种体验之含义的手册,它们不是一种娱乐方式,而是我们人类物种和遗传学的目的,是我们语言和进化的灯塔,因此,艺术不是人类的副产品,相反,或许人类是艺术的副产品,是文明的孩子。在这个意义上,他反复引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名命题:“美将拯救世界”,以及他自己的命题“美学为伦理学之母。”在布罗茨基看来,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生物,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而只有首先通过美学的熏陶方能走向善,正如他所言:“与一个没读过狄更斯的人相比,一个读过狄更斯的人就更难因为任何一种思想学说而向自己的同类开枪。”这也是散文名篇《小于一》所描述的那种,通过艺术而生成的爱与担当。
第三,布罗茨基描述了诗歌与语言的关系。一方面他认为诗是语言的最高形式,但另一方面又认为诗人就是用语言诉诸记忆,进而战胜时间、死亡和遗忘,因而诗人是语言的工具,“是语言在使用人类,而不是相反。”
第四,布罗茨基主张“逐行”精读以呈现诗人的“进化过程”,并以此构建自己的经典诗人行列。他说:“我们将逐行分析这些诗,目的不仅是激起你们队这位诗人的兴趣,同时也为了让你们看清在写作中出现的一个选择过程,这一过程堪比《物种起源》里描述的那个相似过程。”实际上,很多时候他甚至是“逐字地”、“逐字母地”剖析原作,在他的年代,“新批评”已经由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替代,因此这样细读的行为未免是种怀旧。
最后,在布罗茨基看来,理想的诗人应该是“理性的非理性主义者”(rational irrationalist),理想的诗歌写作应该是“理性和直觉之融合”(the fusion of the rational and the intuitive),因此理想的诗就是“思想的音乐”(mental music)。在他的《悲伤与理智》一文中,他坦言“悲伤越多,理智也就越多”,尽管这二者互为毒药,但却是诗歌的最佳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