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荣耀》是20世纪伟大的作家格雷厄姆·格林所著,这本小说曾荣获霍桑登文学奖,是公认的格林杰作,世界发行已超过500个版本,被誉为“最完美的小说”。
故事发生在21世纪的墨西哥,在墨西哥最严重的宗教迫害之下,一个满身污点的神父展开了历时八年的逃亡之旅。
当时的墨西哥正大力取缔教会,因此全力搜捕并枪杀神父。于是本书的主角(神父)便和其他神父一起开始了逃亡之旅。他买好了逃离的船票,本来有机会逃离墨西哥,却临时因为一个小男孩的祈求——为一位临终妇女做祈祷而错过了唯一的逃离机会,从此开始了长达八年的逃亡之路。
在这八年中,他历经磨难,曾躲进毒蛇、烈日、暴雨肆虐的山区,几乎重病丧命,饥寒落魄之时,他甚至与狗争食,在阴森的墓地里偷盗死者的祭品,在监狱中受尽羞辱与排挤,活脱脱的“悲惨世界”。
为了活命,他逃亡到情人生活的村子,情人收留了他,而政府规定有神父经过的村子如有包庇将抓出一个人质,村民因为疑惑不解没有告发他,而一位村妇的儿子却也因此被当作人质抓了起来,前前后后被当作人质而杀害的共有三个人,他们都因神父背了锅,付出了无辜的生命。
书中的神父一改往日圣洁的神父形象,可以说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满身污点。他酗酒成命,被称为“醉醺醺的神父”,他甚至违背天主教的规定在一次醉酒后和一位女教徒生了孩子,但归根结底,人难免都会有罪过,甚至欲望与罪过原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可在人性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有怜悯与宽恕构成的人性之光,不管这光有多么的微弱,也是那些仿佛笼罩着万丈光芒却行反人性之事的各种主义所无法比拟的。
书中的神父没有名字,是一个符号象征,代表的是广大神父。他自私、懦弱、怕死,缺乏意志力,甚至在做弥撒的时候也不能集中注意力,可以说是一个不合格的神父,但在逃亡中历经磨练后渐渐觉悟,他曾这样对自己说:
“我虽然是个懦夫,还有种种缺陷,但却不影响我履行自己的职责,我同样还能把圣体放在一个教徒口中,同样能使他得到天主的恩赦。”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为一个死去的孩子做祈祷,为学校捐赠钱财,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逃离墨西哥某州时,为了帮一位美国杀人犯做祈祷,明知是混血儿为了得到赏金而出卖他,也明知是警方设下的诱捕圈套,却仍然坚持为这个重罪之人做最后的告解。
遗憾的是那个逃犯在临终时拒绝了他的告解,而他也因此被警方逮捕,第二天便执行了枪决。
回顾主人公的一生,年轻时曾是个地位很高的神父,被政府迫害后第一次是因为替一个小男孩的母亲做祈祷而错失了唯一的逃离机会,而第二次在历经磨难终于迎来黎明的曙光时,却为了帮一个重罪的美国人做祈祷而将自己置于了万劫不复之路。
表面上看,神父第二次断送逃生机会并将自己送上断头台实在是不值,甚至是毫无意义,但实际上,他用这种方式,让自己通过无条件的怜悯与宽恕,从堕落的谷底升至殉教的峰顶,完成了自我灵魂的救赎。
“为了善与美而死,为了家,为了孩子或者拯救一种文明而献身,这并不难。但是为了懦夫,为了堕落的人而死却需要一个救世主。”
这是主人公向死而生的本质,也是《权力与荣耀》这本书所传达的精神内涵,他虽然不完美,对信仰既不坚定也不彻底,但却为了信念坚持到底,这何尝不是一种伟大?哪怕这样的伟大被蒙了灰,也依然掩盖不住人性中散发的善良之光。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可给任何人贴标签,因为人性是复杂的,但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由怜悯与宽恕构成的人性之光不曾泯灭,就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