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活着》源于那首美国民歌《老黑奴》。
作者余华在小说前言中描述: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他听到了那首美国民歌《老黑奴》,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作者,他只知道这首歌给他的触动已形成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让他必须完成手上这部小说。于是,《活着》应运而生,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活着》在平淡的叙述中,讲述了徐福贵戏剧般、史诗般的一生,年少嗜赌成性、家产败尽、妻离子散,内战当俘虏,解放后经历各种运动,亲人也先后离世,最后只剩下跟一头老牛共度余生。
青年时代,作为纨绔子弟的福贵,那纸醉金迷的堕落让人厌弃、愤恨,而后来作为一个普通的底层百姓,他的遭遇又让人同情。读到儿子有庆因给难产的校长输血而死亡那段,当时的场景在我眼前逐步放大、放大。孩子死了,福贵不忍心告诉重病的妻子真相,而是独自将儿子掩埋,谎称儿子的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让我久久无法入睡。压抑,悲痛,彷徨,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平平安安地长大却如此艰难?
没有了儿子,但生活还得继续。好在他那个因病致聋的女儿凤霞终于结婚了,而且怀了孩子,本以为经受了丧子之痛的夫妻俩能顺心如意,却没想到凤霞又死于产后大出血,用福贵的话说:
我的一双儿女都是生孩子上死的,有庆死是别人生孩子,凤霞死在自己生孩子。
在双重打击下,拖着病体的妻子家珍也最终死去。
此后,家中老少三个男人相依为命,生活逐渐看到希望的时候,女婿二喜却在工地被砸死,剩下爷孙俩艰难度日。当小说中的“我”寻问外孙苦根多大年龄时,福贵的“本该”两个字,让一层阴云笼罩在我的心里。是的,他的外孙苦根居然因为吃豆子撑死了。最终,年老的福贵成了孤家寡人。
“死”原本是一个严肃又忌讳的话题,但小说中却变得稀松平常,富贵他身边的亲人如妻子、女儿、儿子、女婿、外孙,因为生活里各种苦难相继离世,也正说明人活着多么不容易,什么时候可能都会死。
让人欣慰的是,无论生活给予福贵什么样的灾难,他都坦然接受,无怨无悔;他经历了各种大风大浪,什么都看惯了,岁月已经磨平了他的任何棱角,他需要的只是照单接受生命中所 “赐予”他的一切,无论他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外孙苦根死后,他用全部积蓄买了一头即将被屠宰的老牛,与他一同耕地、过活。有了老牛,老福贵活着就不会孤独,就有了一直活着的希望。
小说中这样描述:“我看到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福贵开启了他生活中新的一页。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从作品中感受到了自己,这就是阅读的意义。
余华说:“老黑奴和福贵,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经历着不同的时代,属于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肤色和不同的嗜好,然而有时候他们就像是同一个人。这是因为所有的不同都无法抵挡一个基本的共同之处,人的共同之处。人的体验和欲望还有想象和理解,会取消所有不同的界限,会让一个人从他人的经历里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是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他指明了从老黑奴通往小说主人公福贵的路径——人的共同之处。生而为人,无一不在自我的经历中感受命运。
经过时间的沉淀,《活着》已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译介至英、法、德、意、日、韩、俄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国内外多个文学大奖,余华也凭借这部作品于2004年获得法兰西艺术和骑士文化勋章。
余华告诉我们:“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即便身处谷底也不能自怨自艾,所谓无底深渊,下去,也是鹏程万里。
著名制片人方励也曾说:“如果人生是苦海,老子就是个破舢板,也要自己说了算!”
所以,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就是能够看清现实,也敢于面对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