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自安史之乱后走入中晚唐时期,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和朋党之争将大唐拖入了泥潭,直到节度使朱温自立为帝才落下帷幕,中国历史自此进入五代十国乱世。天子为兵强马壮者为之,朝代更换频繁。
公元960年赵匡胤“黄袍加身”代周而立,在位十六年,设计制定一系列制度,犹如拆弹专家一般,一点点精准地解决了唐以来的弊政,为大宋三百多年基业奠定了基础,但他制定的“祖宗之法”也为大宋留下了诸多隐患,堪称埋雷小能手。
一、解决了藩镇问题,也留下积贫积弱的祸端
赵匡胤被手下诸将拥立上台的,即位后就想解决武将拥兵专权问题,避免重蹈五代覆辙。与宰相赵普商定后,设计出了“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实施“强干弱枝之术”的制度。
收精兵:首先是在即位的第二年,请石守信等几个“老兄弟”喝了顿酒,在酒桌上好言相劝,然后“释”了兵权。废除了“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和“殿前都指挥使”等职位,设置了禁军“三衙”(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殿前司),又增设枢密院,从“三衙”手里拿走了调兵大权,三衙只是负责日常的训练统兵,禁军彻底掌握在皇帝手中了。
制定实施了更戍法,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禁军开始被派往全国各地轮番戍守,两到三年就换一次。这项措施虽然杜绝了地方节度使叛乱,但也造成了“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削弱了宋军的战斗力。
为保证禁军的优势,赵匡胤在965年,规定各州将最精锐的兵士抽调到禁军当中,地方上只留一些老弱病残,编成厢军,也不负责军事管理只做些杂役。
罢黜支郡:赵匡胤把唐末以来的节度使兼领的“支郡”的权力收归中央,直接管辖,这就是罢黜支郡,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规定三年一更换,直接向朝廷汇报,不再听令于当地节度使,大大削弱了节度使对地方的控制权力。同时为了防止知州权大,又在各州设置通判,让通判对知州进行监督,互相牵制。
制钱谷:在北宋刚建立第二年,赵匡胤就派官员到地方参与财政管理。地方每年只留少量日常经费,其余钱帛都要运送到京城汴梁,不得私自占留。965年,又在地方上设置了转运使,负责掌管一路的财政。这样地方财政,完全收归回来。
收归司法权:建隆元年(960)开始,地方司法官员,一律改由朝廷派遣文官充任。两年后将死刑核准权也收归刑部,恢复县尉建制,不再由节度使手下“镇将”担任,地方治安权由朝廷派人负责。
朱熹老夫子说赵匡胤这些政策是:“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自唐以来的威震天下的节度使这一职位也逐渐地变成了一种优待功臣虚衔,但是轻易也不会授予。
赵匡胤这套崇文抑武、守内虚外、将从中御、强干弱枝的“祖宗之法”,彻底解决了晚唐五代以来的藩镇难制问题,但也造成了内重外轻,没有足够强大的国力和外邦抗衡。机构重叠,人员冗滥,效率低下;军队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地方财政困难,物质基础薄弱,给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二、削弱相权,改革官制,建立分权制度
赵匡胤上位后,后周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浦等人继续留任。一次,赵匡胤与他们商议朝政,故意说:“朕眼花看不清,你们把奏章拿近些。”三人起身上前,底下的人按之前商定,悄悄撤去了宰相的座椅,三人奏完事回头椅子没了,只好站着继续开会,“执政立奏事,自此始也”。看似不经意间的举动,实则代表着君权的加强,相权的削弱。
赵匡胤对唐—五代旧制的改造,基本围绕“分权与制衡”展开。
分割相权: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东西二府,皇帝居中发号施令。又在下面设置副手,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起到制约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
行政监察分立:最绝的是行政与监察的台谏两套系统并立,相互制衡。赵匡胤时,将台谏合流,作为独立机构跟宰相的行政权平行运行,南宋时认为:太祖创制,已立下“二权分立”之大体。
官差分离:自唐以来三省六部旧制、使职差遣制、各路私制设立的官职,交织在一起,良莠莫辨。赵匡胤推倒旧制,另起炉灶,实施官与差遣相分离的制度,实行“差遣易官”,官与差遣两套系统并行。康有评价“宋官制最善”。
虽解决了官职混乱问题,但也造成系统紊乱,官职分离,造成了大批“冗官”,给财政造成极大困难,办事效率低下。司马光对此猛批:“今官爵浑淆,品秩紊乱,名实不副,员数滥溢,是以官吏愈多,而万事益废。”
三、重文轻武加强科举制度,完善文官体制
宋仁宗之时,大将狄青有位手下叫焦用,狄青请他喝酒,但因为焦用的部下惹事被韩琦知道了,韩琦当即就要砍了他。狄青过来劝阻:“焦用有军功在身,是好男儿。”韩琦讥讽:“只有东华门外唱名的,才是好男儿。”于是当即砍下了焦用的脑袋。
这件事是宋朝重文轻武的一个表现。《宋史》总结:“首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宋之尚文,端乎于此”。
从赵匡胤开始确立的文人治军的制度,为选拔大量文官,加强了科举制度。出发点是好的,繁荣了文化事业,促进了阶层流动。但以文官统武的结果,却废弛了武备,造成了懦弱无力的社会风气。宋朝后来与北方契丹、女真,以及西北党项的战争中,始终处于下风,只能通过花钱买和平,苟安于一时。
四、设置严格的制度,解决了宦官干政问题
中晚唐,宦官专权最为严重,废立皇帝,祸乱朝纲。赵匡胤吸取唐朝的教训,精心设计了宦官制度。
严格控制宦官人数,“太祖初定天下,掖庭给事不过五十人”。
严格规定了规则,不准宦官干政,赵匡胤自己“不受内臣所媚”,“止令掌宫掖中事,未尝令预政事。”
设置独立官阶体系,宦官有专门的官阶,待在指定的区域,不准和当官的人交头接耳。给宦官的官职封顶为“留后。出现童贯这样的大宦官,是宰相蔡京的纵容,与制度无关。
虽也有宦官监军制度,但有监督权而无兵权,只能在武将面前耀武扬威,不敢对领兵的文官张扬。
这套制度保证了宋朝未曾出现“宦官专权”现象。综上所述各项“祖宗之法”中唯独此项制度取得的结果,最为有效。
最后总结: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赵匡胤与汉高祖、唐太宗归为一类,可见他的文治武功得到了历史肯定。所创建的业绩和制定的政策,有的有明显的进步意义,有的则对宋代历史产生消极的影响,但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没有什么万年不变的制度,只有不断根据事实来调整改革,才能走向远方。